削减死刑罪名是社会进步
(2010-08-23 22: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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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削减死刑罪名社会进步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占死刑罪名总数的19.1%。刑法的威慑在于刑罚的必然性,而不是残酷性。故严肃执法最为重要。在减少死刑同时,延长监禁期间,同样能达到到遏制犯罪的效果。削减死刑也符合国际惯例,文明司法,远离原始的同态复仇。当然以上理由都是理论上的,真正原因或是,死刑复核权回归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忙不过来,于是削减死刑,减少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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