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应该听听打人警察的声音
(2010-07-26 18: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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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察打人辩解兼听则明杂谈 |
分类: 法律杂谈 |
丹诺说:我憎恨罪恶,但我不憎恨罪人。
武汉警察在省府大楼门口打人一事,国人尽知。媒体报道了被害人陈玉莲的哭诉、旁观者的话以及警方的表态,但没有出示打人录像,也未听到打人警察的辩解,事件尚有疑点。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也应该听听打人警察的声音,而不是缺席审判。只有通过对质,才能澄清事实。譬如因何打人?是否受指使或默认?也许当事警察不愿意开口,因为开口更不利,也许愿意辩解,但被封住了口。而从辩护角度看,当事警察应该有话可说,譬如说是奉命行事,譬如是上级给了难以完成的任务,譬如说对方亦有过错等。总之,事实的查明,不应缺席当事人,只有充分的对抗,才能完全查清,并便于公正追责和总结教训。期待一个真相,惩罚违法者,更要纠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