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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拉丁文法律格言

(2009-07-26 21:33:52)
标签:

拉丁文

法律格言

杂谈

分类: 法律杂谈

法律格言,就如文学中的诗歌。而拉丁文的法律格言,则是诗歌中的诗经,古老而质朴。

今天在上海书城买得一本《拉丁语法律用语和法律格言词典》。兹取其中有趣者若干如下:

1.举重明轻,举轻明重

2.违背我的意志的行为,不是我的行为

3.律师的错误不应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4.母亲总是确定的,而父亲则是婚姻所指明的那个人

5.应被考虑的是近因而不是远因

6.清楚的事情不予解释

7.虽然受胁迫,可是我愿意

8.导致婚姻的是同意而不是同居

9.协议就是法律

10.如果一个国家腐败透顶,就有最多的法律

11.重大过错等于欺诈

12.你给我事实,我给你法

13.大法官不就人的内心做出裁判

14.我给你,是为了你给我

15.错误人人都有

16.法产生于事实

17.行胜于言

18.窃贼总是陷于迟延的

19.我断言:这是我的东西

20.在法律上,简单易懂比含糊费解好

21.在原因同样可耻的情况下,不得再申请返还.

22.对于不履行的人,无履行之必要

23.诚实地生活,不伤害任何人,给予个人其所应得的

24.法律针对未来,而不溯及既往

25.使用是法律的矫正者

26.论证贵精不贵多

27.与法律相争比与人相争好

28.紧急情况法律不起作用

29.任何人均无义务谴责自己

30.法官的话不是每句都有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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