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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从不打扰开始(杂谈)

(2020-09-06 23:56:41)

尊重,从不打扰开始(杂谈)

今晚看了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有一个“帮忙”栏目。栏目调解员调解一起因为探视引起的民事纠纷。案由,当事人赵女士找到“帮忙”栏目称,他和前夫王先生离婚多年,儿子归自己扶养。前年前夫再婚。近两年前夫经常带着再婚妻子李女士前来探望孩子。她认为前夫可以来,但前夫的现任妻子不能来。前夫坚称他带上现任妻子去探望自己的亲生儿子从感情上没有错;其现任妻子李女士也表示,既然她接受了王先生,就应该接受王先生的儿子,然后与赵女士三人一起扶养这个孩子。律师最后也从法律的角度表示,李女士不是孩子监护人或直系亲属,无权探视王先生的儿子。换句话说,从法律角度讲,赵女士的诉求受到法律支持。有关的调解今晚没有终结,明晚继续。

看完这期节目,像打翻了五味瓶。酸辣苦麻咸一齐涌上心头,唯独没有甜。我首先同情这个可怜的孩子。不管父母怎么样的感情不合,孩子没罪啊!既然当初感情不合,怎么会有这个感情结晶的?难道是称一时之快吗?难道是醉酒之后失去理智的时候之所为吗?父母的感情债务,让一个不暗世事的孩子承担,公平吗?

其次,我要同情的是这个赵女士。不管离婚因何缘故,她现在要承担扶养孩子的义务。一双柔弱的肩膀,扛起这份责任容易吗?她之所以现在还单身,是因为天底下男人都叫霜打了吗?三条腿蛤蟆找不到,两条腿男人有的是,只要晚上枕边不空虚就行。赵女士虽然没有在节目中透露单身的原因。但是我大胆的猜测,很大程度上都是为了孩子的感受。而前夫的再婚妻子的介入,无疑给赵女士还未愈合的伤口撒盐。

第三我要抨击的是那位王先生。人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你跟前妻生活了多年,你为啥就不顾及一个女人的感受。她虽然从法律角度跟你离婚了,你跟任何女人结婚,跟她没一毛钱关系。但是你把现任妻子带去探视儿子,会见前任妻子,你葫芦里卖的啥药?是想借机刺激对方还是要迎合民间所谓的“走一个穿红的,进来个穿绿的。”你想伤害谁?你前任妻子离婚后依然单身为的是扶养你们共同的孩子。她难道离开你这个男人就找不到男人吗?你以为你多优秀。不管你们婚姻决裂谁之过,你都不应该带着与前任妻子不相干且与自己儿子不相干的人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秀恩爱选错了地方。再者说,你连儿子都不想扶养,而只是偶尔探视,你算个什么父亲。我顺便告诉读者。据赵女士称,离婚后,她提出把你的一套房产用来做这个孩子以后的栖息地,你都不答应,你好意思去探视。作为一个父亲,给未成年的孩子,连生活来源都不愿提供,我问你还配做父亲吗?还配去探望吗?

我第四个要指责的是这个李女士。你口口声声,你要和现任丈夫王先生,以及他的前妻赵女士,联手扶养现任丈夫的这个孩子。用一句外交术语,我问你:你以为你是谁?作为女人,你问过你现任丈夫的前任妻子,你考虑过她的感受吗?我知道你葫芦里卖的啥药。无非就是三点,第一,你害怕人家两个因为探视孩子,一来二去的旧情复燃,这个我可以谅解你。第二,你充当你丈夫的帮凶,有意粘在一起,从精神上折磨这个与你远无冤近无仇的赵女士。虽然你们俩共守同盟,但你们心里的小九九能骗过谁。第三,可能冲着王先生那套房产。那可是王先生与赵女士婚内的共同财产,法律会维持弱势群体的利益,不是王先生说不给就不给,也不是你能左右的。说大点儿,你连发言权都没有。我要奉劝这位李女士,既然爱了,就给男人一方天地,不要疑神疑鬼。既然你爱王先生的儿子,就不要擅自进入孩子的精神世界。因为在孩子眼里,你充其量是一个陌生人。别总是把自己往后妈这个备胎架子上放。

婚姻以感情为基础。如果真的无法维系,放手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离婚之后,也要学会尊重。记住,有一种尊重,叫做不打扰。因为你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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