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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不去的往事(原创)

(2015-06-03 00: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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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曾伴随我度过一千多个日子的手机不慎损坏。为了不影响我的文学创作,我重新购买了一部手机。谁料新手机买回后遇到了障碍,我过去的微信号无法登录。换句话说,我必须重新新申请一个微信号。但新微信号却带给我不尽的烦恼,因为我再也找不到过去的微信好友了。其实对我而言,岂止是微信号回不到从前。我们许多美好的事物都回不到从前了,例如:岁月、容颜、故乡、孝心、友谊等都回不到从前了。

      

岁月回不去了。过一年长一岁,今岁非他岁。岁月在一天天增加。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童年去而不返。书声琅琅的教室回不去了。童年中最喜欢的游戏与我无缘了,还有许多美好的童年回忆定格在了昨天: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时代回不去了。那时候,我喜欢望着门前的远山遐想。幻想能生出一双翅膀,像雄鹰一样翱翔天空;激情四射、神采飞扬的青春年华回不去了。那时候,我喜欢写诗。因为诗歌可以表达浪漫、慰藉灵魂。我不怕困难,因为我年轻气盛。

      

容颜回不去了。说句骄傲的话。青少年时代的我,帅气十足。只要留意我从前的照片,你就不会认为我是吹牛。但事物并不会如人们想象的一样完美。虽然造物主给了我美丽的容貌,但却没有让我享受美好的生活。由于家庭人口多劳力少,在按劳分配的年代,我们家的生活只能过的捉襟见肘。生活的困顿,让我威风扫地。在势力人眼中,我是一个一文不值的穷小子。记得那是在中学时代,我暗恋上了一位“校花”,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中学毕业后,托媒人上门提亲。猜人家姑娘是怎么回绝的“也不看自己啥样子。”这句话深深刺痛了我,我又不呆不傻,除了日子穷了点儿,其余哪点儿配不上她。我坚信一个真理,上帝在给一个人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一定给他打开一扇窗。好在我当时爱好文学。我发誓要在文学创作方面杀出条血路来。一定要活出个样儿来给别人看。我不去注意自己的发型,不刻意自己的衣着,即使缀上补丁,也一样坦然面对。一句话,我不着意考虑自己的形象。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那时候,我在一个边远山区学校担任民办教师,尽管收入微薄,但我把最大的钱都用在了购书订报。先后订阅过《陕西青年》《青年文学》《青年作家》《文艺报》《地理知识》《中文自学指导》《写作》多种报刊。还购买《文学概论》《现代汉语》等中文专业的课本。记得有一次,乡教委在全乡教师中搞语文测试,大部分试题涉及到大学的《现代汉语》。我因为自学了这方面内容,有幸获得七十一分的好成绩,而其他同事中成绩最高的也只有五十一分。这是我至今引以为豪的一件事。如今的我,已经是早生华发、皱纹满面。美丽的容颜与我不再。唯一能够安慰我的是没有虚度年华。

      

故乡回不去了。故乡与家乡虽一字之差,但宛如天地。常言说;能回去的是家乡,回不去的是故乡。屈指算来,我这辈子先后搬过五次家。这样算来,故乡也就有四个之多。真正定居是最近二十多年的事。记得外婆在世的时候,曾跟我聊过这样一个话题。不管你现在住得多安逸,你晚上做梦的时候,还梦见原来的房子。这话一点不假,尽管我现在居住的房舍比过去优越许多,但晚上做梦的时候,进入梦境的依然是故乡的草庵。那时候,虽然我们家的生活捉襟见肘、家徒四壁,把过年看成人间大事;把吃肉当成最好的口福;把穿新衣看成最大的奢侈;把“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看成是遥不可及的梦想。但是我们一家老小互敬互爱、其乐融融。母亲在灯下为我缝衣,让我享受浓浓的母爱;父亲在雨雪天扶我上学,让我领悟父爱的坚强。最难忘的,是童年时,和祖母一起上山打猪草。童年时候的暑假,没有这样那样的补习班。整个暑假都是在轻松愉悦中度过。记得和祖母打猪草的时候,常常听到一种鸟叫,叫声特别有趣,被祖母翻译成“媳妇儿你回去,屋里有贼去。”细听,还真是那么回事儿。至于那是一种什么鸟,祖母没告诉我,也许祖母也叫不上名字,或者祖母压根儿没见过这种鸟的庐山真面目。但她温馨的叫声,却给我童年生活平添些许欢乐。

        

孝心回不去了。常言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的祖母、我的父亲都是英年早逝。那时候,由于山区条件艰苦,祖母和父亲没有享受到人间的荣华。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是他们的梦想;白馍白面,是他们认为最奢侈的事;至于“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被他们看成最大的节约。记得那时候的玉米面烙饼烙得很硬,祖母每次吃饭完毕,还不忘给衣襟里藏半块烙饼。当时我对祖母的做法不理解,认为吃饱就行了,干嘛多吃多占。现在想来,那是多么惨不忍睹的一幕,祖母在饥饿时,掏出半块硬馍往缺牙的嘴里塞。父亲当年只是患了肺心病、肺气肿等疾病,如果我家当时的经济条件好一些,父亲也许不会过早去世,这也成为我的终生遗憾。好在母亲还健在,我依然可以床前尽孝。

       

友谊回不去了。童年时,我有一个很要好的发小。我们曾经是同桌,上下学又是同路。过独木桥时,他不厌其烦的搀扶我过桥;学校里做游戏时,他把自己心爱的铁环借给我玩;我在学校生病的时候,他第一时间通知我的家人;甚至我们在学校做错事的时候,还互相包庇。记得老师曾形容我们俩是“秤不离砣”。中学毕业后,我们各自怀揣梦想回了农村。也许命运过于眷顾于他,在我人生路途充满坎坷的时候,他却时来运转,他在他们家的后山上意外发现了金矿。后来,他在家门口做起了开矿营生。十多年下来,他由当时的家徒四壁,到今日的身家百万。富有戏剧性的是,虽然我和他居住不过百里,但愣是几十年没见面。今年三月,在表弟的婚礼上,我见到我的这位发小。然而今天的财大气粗与当年的和蔼可亲,让我把他判若两人。在愣了大约一分钟之后,他还是认出了我,于是,我们礼节性的打招呼。唯一让我尴尬的是,在我呼他的乳名时,他竟然一脸不悦。恰在这时,他腰间的电话响了,他顾自去接电话,我也知趣的走开。这天临分别的时候,我们没有互相道别,也没留下彼此的联系方式。也许终生不需要再见。我的中学同学中,有几位上了大学,现在都过着比较殷实的生活。据我所知,近年来,他们不止一次在县城聚会,但从来没有人邀请我。相信这都是金钱惹祸。但是我也可以聊以自慰。我出版过诗集,怀揣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证,跻身作家行列。我拥有数以千计的粉丝。依我的个性,他们不理我,我也懒得理他们。这世界谁离谁不能活?

      

既然一切都回不去了。那就面对现实,过好剩余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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