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护导制度
(2011-03-25 21:20:26)分类: 规则制度 |
护导教师工作职责
1、护导教师必须在7:20(7:30)前到校上岗。 早晨8:10离岗。
2、护导期间必须佩戴袖章。
3、必须按时到岗,护导期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4、认真巡视所负责区域,及时阻止不文明行为,引导学生文明休息,防止事故发生。
5、妥善处理突发事件,一天护导结束马上向组长汇报当日护导情况,并上交护导表格。
6、如有事不能履行护导职责的须提前调班或请其他教师替班。
护导组长工作职责
护导组长除应带头遵守“护导教师工作职责”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
1、完成护导黑板内容的填写。
2、督促护导教师按时到岗,佩带袖章,提醒组员按时上网,并保证护导的质量。
3、一天护导结束,马上收齐组员护导表格,听取汇报后,填写组长护导表格,交带班领导。
4、带班领导对护导情况进行评价并签字后,组长负责交大队辅导员,以备总结学生情况。
5、如有事不能履行护导护导职责的需提前向分管领导提出,做好调班工作。
补充说明
1、无特殊情况,早晨护导分单、双周分别有3人护导,干部带领1组,组长带领1组。地点为校门口大树下。护导3人中其中一人7:20到岗,另外两人7:30到岗。早晨离岗时间为8:10。7:20到岗分别从干部和组长开始轮流。
有特殊情况时早晨6人全部到岗。
2、课间护导,下课铃响2分钟内必须到岗,一直护导至上课铃响学生进教室为止。
3、中午放学,11:55到操场。下午放学,根据学生的课程安排,分别是15:15和15:55到操场。
4、中午11:55至12:30,学生在教室(1年级在食堂)吃饭,由班主任教师负责看班,学生不出教室。
5、放学路队,江西路队和九水路队的教师拿护导旗。
6、送放学路队时,要求带护导旗送到指定路口。九水路队出门上行右拐,送过斑马线。
7、课间操时间班主任教师全部到操场护导。
扣分规定
表格中必须体现扣分,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现全部满分。学生:每发现一个学生不符合规定扣1分。经劝告不听再扣1分。无特殊情况,间操未参加,不得分。
教师:课间操、大课间活动班主任不到岗扣5分,到岗不作为扣4分。
改革:护导干部给护导教师量化等级,并当天反馈。
优秀:到岗及时,负责。无安全事故。
良好:到岗及时,比较负责。无安全事故。
达标:到岗不及时,但能到岗,并能负责,无安全事故。
不达标:缺岗,发生安全事故,两项有一项即不达标。
注:如果有代岗教师,则待岗教师的量化等级,即是当日护导教师的等级。表格中填写当日护导教师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