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经传:鲁隐公三年的公元前720年
(2024-02-15 1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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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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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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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隐公三年春季,周历二月,鲁国人看到日全食。三月戊庚日,周平王去世。由于讣告写的是戊庚日,所以孔子的《春秋》记载了去世的日期。夏季,鲁隐公的母亲声子去世。鲁隐公没有给诸侯发讣告,安葬后,也没有到祖庙哭丧,没有把神主牌位放在婆婆神主的旁边。所以《春秋》称之为“卒”,而不称“薨(hong)”。因为不称为夫人,所以不记载下葬的情况,也不记载姓氏。由于她是隐公的母亲,所以才称为“君氏”。
郑武公和郑庄公先后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即执政官),但是周平王却将政事托付给虢(guo)公,
于是郑庄公埋怨周平王,周平王说:“没有这回事”。于是周朝和郑国双方通过交换人质试图建立彼此的互信。周平王的王子狐到郑国去做人质,郑庄公的公子忽到周朝王室去做人质。周平王死了,周朝王室将朝政交给虢公。
四月,郑国大夫祭仲领兵强割了周朝王室在温地的麦子。秋季,祭仲的军队又强割了周朝王室在成周的谷子。于是,周朝王室和郑国结下了怨仇。
君子说:“诚信不能发自内心,即使交换了人质也是没用的。若能设身处地诚心处事,又能以礼相交,虽然没有人质,又有谁能离间他们呢?假如真有诚信,即使是山沟、池塘里生长的野草,大萍、白蒿和薀藻一类的野菜,方筐和圆筥一类的竹器,锜和釜一类的金属以及大大小小的停积和流动的水,都可以祭献鬼神,进奉王公,何况君子建立的两国信任,按照礼仪行事,又何必用人质呢?《诗经的国风》中有《采蘩》和《采蘋》,《诗经的大雅》中有《行苇》和《泂酌》,都是表明忠信的诗。”
周朝大夫武氏的儿子来鲁国索要丧事用品,因为周平王还没有下葬。
宋国的宋穆公病重后召见大司马孔父,要把殇公托付给他,说:“先君(宋宣公)舍弃他的儿子与夷而立寡人,寡人不敢忘此事。我希望托大夫你的福,得以保全身体而善终。否则先君在九泉之下若问起与夷,我将无法交代?请您奉与夷为国王,来处理国家政事。寡人虽然死了,也没有什么可以后悔的。”孔父回答说:“群臣都愿意奉公子冯为国王。”穆公说:“不可以。先君认为寡人贤德,让寡人管理国家,如果抛弃美德而不让位给与夷,就是抛弃了先君的举贤,怎么还能说自己的贤德呢?发扬光大先君的美德,能不去积极去做吗?您不要抛弃先君的功业。”于是命公子冯去往郑国居住。
八月庚辰,宋穆公死,殇公(与夷)即位。
君子说:“宋宣公可谓知人善任。传位给弟弟宋穆公,他的儿子却仍然享有君位,这是他的遗命出于道义的缘故。《商颂》说:‘殷商王朝是天命神授,所以蒙受了各种福禄。’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
冬季,齐国和郑国结盟,重温在庐地结盟的友好关系。庚辰日,郑伯的船在济水翻船。
卫庄公娶了卫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名叫庄姜,长得美丽而没有生孩子,卫国人给她作了《硕人》这首诗。卫庄公又在陈国娶妻,名叫厉妫(gui)。她生了孝伯,很早就死了。随嫁而来的厉妫的妹妹戴妫生的桓公被庄姜当作自己的儿子。公子州吁(xu)是卫庄公宠妾的儿子,受到卫庄公的宠爱。他喜好兵器,但卫庄公不加以制止,庄姜却讨厌他。
卫国大夫石碏劝谏卫庄公说:“我听说你喜爱州吁,但是应当以正道引导他,不要使他步入邪路。骄傲、奢侈、淫逸和放荡,这是走上邪道的由来。这四种恶习的发生,是由于宠爱和给予的享受太过分。如果要立州吁为太子,那就定下他;如果还不定下来,就会酿成祸乱。受宠而不骄傲,骄傲而不怕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有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
况且低贱妨害尊贵,年少侵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弱小侵凌强大,淫欲破坏道义,这就是所谓六种逆理的事。君下令妥当、臣奉行君令、父爱子、子孝顺父、兄爱弟和弟尊兄,这就是所谓六种顺理的事。去掉顺理而效法逆理,这是使祸害很快到来的原因。作为君主应该致力于去掉祸害,但现在却加速祸害的到来,这样做恐怕不可以吧?”卫庄公不听劝谏。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公子州吁交往,石碏阻止,但不起作用。卫桓公即位,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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