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急症 遇上慢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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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急症
姚鸿恩
昨天,网上广泛转载一篇新闻,《纽约男子进医院无人理
纽约邮报还引述了该医院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雇员的看法:在维里尔死去的时候,医院没有人注意到他,也没有人对他进行救治。显然,在他即将死亡时,没有人真正地“查看”维里尔(Clearly, nobody was really “checking” on Verrier )。该雇员补充说,基于候诊室的人数,每个人都要查看,是不可能的。
维里尔有过毒瘾。但是,他的家人对美国广播公司(ABC)说,维里尔与毒瘾作过斗争,已经几个月未碰毒品了,他是医院疏忽的牺牲品(Verrier,who has struggled with drug addiction but had been clean for months, was a victim of hospital negligence)。
美国的医院和诊所,除了少数地方有诊所不用预约可以直接走进去(“Walk in”)外,都是要预约的。急症则不同,叫救护车或自己进入急诊室,是不需要任何预约的。
但是,在美国看急诊,绝对要耐心等候“慢郎中”。
根据美国医疗统计,急诊等候时间,如果是真的急诊,如骨折之类,全美是59分钟。在维里尔进的这家医院,是112分钟。如果各种急诊都包括在内,全美是137分钟,在纽约州,是155分钟。
“平均”,意味着等候时间有长有短。在美国影视中可以看到,若是直接危及生命的急诊患者,是飞快推进去救治的,是争分夺秒的。但是,长的等候时间,可以是好几个小时。有的等得不耐烦,自己回家睡觉去了。
急诊等候时间那么长,为何美国急症室仍然常常“人满为患”呢?其实,摔倒骨折、中风梗塞、心脏病发作等,毕竟没有那么频繁。许多人去看急诊,恐怕是一条联邦法律“惹的祸”。
这条法律简称为EMTALA,全称是“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and Active Labor Act”。国内有词典和媒体翻译成“医疗急救和积极的劳动力法”,是错误的。Active Labor,不是“积极的劳动力”。Labor,医学上的意思是“分娩”,Active Labor,意思是产妇就要分娩了。所以,这条法律是关于医疗急救和紧急分娩的法律。它是美国国会1986年通过的联邦法律。
它规定医院提供急诊治疗给任何一个需要的人,不管其国籍、合法身份或者支付能力。(It requires hospitals to provide emergency health care treatment to anyone needing it regardless of citizenship, legal status, or ability to pay.)
比如,一个中国孕妇,突然肚子疼痛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急送医院,医院就得诊治。哪怕怀孕才几个星期,也得治疗,因为要保证胎儿的生命安全。又比如,一个偷渡客,胳膊摔断了,急送医院,也得治疗。医院不是移民局。
上面说的是“国籍”和“身份”的情况。造成急诊室人满为患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支付能力”。前面说过,在美国看医生,通常都是需要预约的。每个有医保的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医生。看病先去家庭医生那儿。若家庭医生觉得需要专科治疗,再跟专科医生预约。预约看病的前提是有医保,或者有现金。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话,就无法预约看病。
许多低收入的美国人,于是便充分利用美国联邦关于“紧急救治”的法律,头疼脑热,皮肤瘙痒,直接跑去急诊室,等几个小时没关系,医院必须诊治。美国是先看病,后付费,所以,过几个星期,账单才会寄到家里。收到账单后,再跟政府、跟慈善机构、跟医院申请减免。
有个中国老人来美国探亲,心脏病发作,送医院,做了搭桥手术,非常成功,从此上楼“噌噌噌”。医疗费当然也很惊人,十万多美元,在他老家可以买一套房子了。但是,他在美国无收入。他在中国的房产、车子,是生活必需品,不需折算。中国的存款他说多少就是多少。结果你也许猜到了:美国纳税人买单了。
美国福克斯(Fox)的新闻标题。中文意思:男子在急症室等医生8个小时后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