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
(2018-06-07 12:30:59)分类: 论语凿度 |
18-7.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
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
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
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凿
【集解】包曰:“丈人,老人也。莜,竹器。丈人云︰不勤劳四体,不分殖五谷,谁为夫子而索之邪?”孔曰:“植,倚也。锄草曰芸。”
【皇疏】孔子与子路同行,孔子先发,子路在后,随之未得相及,故云从而后也。遇者不期而会之也,丈人者长宿之称也,荷担揭也,蓧竹器名。子路在孔子后,未及孔子,而与此丈人相遇,见此丈人以杖担一器箩簏之属,故云以杖荷筱也。子路既见在后,故借问丈人见夫子不乎。四体足手也,勤勤劳也,五谷黍稷之属也,分播种也,孰谁也。子路既借问丈人,丈人故答子路也,言当今乱世,汝不勤劳四体以播五谷,而周流远走,问谁为汝之夫子,而问我索之乎。植竖也,芸除草也。丈人答子路竟,至草田而竖其所荷蓧之杖,当挂蓧于杖头而植竖之,竟而芸除田中秽草也。一通云:杖以为力,以一手芸草,故云植其杖而芸也。
袁氏曰:其人已委曲识孔子,故讥之。四体不勤不能如禹稷躬殖五谷,谁为夫子而索耶。
【邢疏】丈人责子路云:“不勤劳四体,不分殖五谷,谁为夫子,而来问我求索之邪?”
【朱子集注】丈人,亦隐者。蓧,竹器。分,辨也。五谷不分,犹言不辨菽麦尔,责其不事农业而从师远游也。植,立之也。芸,去草也。
《经传考证》:“宋吕本中《紫薇杂说》曰‘二语丈人自谓’,其说得之。言由四体不勤,则五谷不分,田间野老不能舍己之业,而具知道塗往来之人也。”(程树德《论语集释》)
蓧——《释文》,蓧,本又作條,皇本作篠,集注作莜。大约是竹筐之类。有解为芸地的工具。以我农作的经验,应该是盛杂草的筐,以手拔除田间杂草,放在框里。
分——分辨。俞樾提出新的说法,《群经平议》:“分当读为粪。……丈人盖自言惟四体是勤五谷是粪而已,焉知尔所谓父子。若谓以不勤不分责子路,则不情矣。此二句乃韵语,或丈人引古谚欤?”
按:愚以为恐怕不是丈人自谓,也不是责子路,而是讥刺孔子。子路之问“子见夫子乎”,丈人所答,则是针对子路之问,其词无非是说,“(只见到道路上游走之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之人,)孰为夫子?”,若是自道如俞氏《群经平议》解以“惟四体是勤五谷是粪”之义,无乃太凿乎,自谓之说太过勉强。而子路问“子见夫子乎?”,丈人反而讥刺子路,丈人之答明明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焉有责子路之义,直是讥刺孔子者也。
子路拱而立。
【集解】未知所以答。
【皇疏】拱,沓手也。子路未知所以答,故沓手而倚立,以观丈人之芸也。
【朱子集注】知其隐者,敬之也。
《国故谈苑》:今人以垂手为敬,而古人则尚拱手,不尚垂手。《曲礼》:“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檀弓》:“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玉藻》:“臣侍于君垂拱。”《武成》:“垂拱而天下治。”是君臣之间尚循拱手之礼。此俗自三代迄宋末有改,《北梦琐言》:“王文公凝每就寝息,必叉手卧,虑梦寝中见先灵也。”《野获篇》:“今胥吏之承官长,舆台之待主人,每见必軃(軃du,同“亸”,下垂)袖垂手以示敬畏。古人不然,如宋岳鄂王初入獄,垂手於庭,立亦攲斜,為隸人呵之曰:‘岳某叉手正立。’悚然听命。是知古人以叉手为敬,至今画家绘仆从皆然,则垂手者倨也。”是宋不以垂手为敬矣。唐宋之所谓叉手,即古之拱手也。明已不尚拱手,盖胡元入主中国,古俗之变易者多矣,此特其一耳。(见程树德《论语集释》)
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
【集解】孔曰:“子路反至其家,丈人出行不在。”
【朱子集注】孔子使子路反见之,盖欲告之以君臣之义。而丈人意子路必将复来,故先去之以灭其迹,亦接舆之意也。
至则行,而二子犹在。
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集解】郑曰:“留言以语丈人之二子。”孔曰:“言女知父子相养不可废,反可废君臣之义邪?”包曰:“伦,道理也。言君子之仕,所以行君臣之义,不必自己道得行。孔子道不见用,自已知之。”
【皇疏】此以下之言。悉是孔子使子路语丈人之言也。
【邢疏】丈人既不在,留言以语丈人之二子,令其父还则述之。此下之言,皆孔子之意。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人性则皆当有之。若其不仕,是无君臣之义也。女知父子相养,是知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反可废君臣之义而不仕浊世?欲清洁其身,则乱于君臣之义大道理也。君子之仕,非苟利禄而已,所以行君臣之义,亦不必自己道得行。孔子道不见用,自已知之也。
【朱子集注】子路述夫子之意如此。盖丈人之接子路甚倨,而子路益恭,丈人因见其二子焉。则于长幼之节,固知其不可废矣,故因其所明以晓之。伦,序也。人之大伦有五: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仕所以行君臣之义,故虽知道之不行而不可废。然谓之义,则事之可否,身之去就,亦自有不可苟者。是以虽不洁身以乱伦,亦非忘义以殉禄也。福州有国初时写本,“路”下有“反子”二字,以此为子路反而夫子言之也。未知是否?范氏曰:“隐者为高,故往而不反。仕者为通,故溺而不止。不与鸟兽同群,则决性命之情以饕富贵。此二者皆惑也,是以依乎中庸者为难。惟圣人不废君臣之义,而必以其正,所以或出或处而终不离于道也。”
各家注释皆以为此子路述孔子之意,是也。意者以为“路”下有“反子”二字,云“子路反,子曰”,不可为训;或以为“见其二子焉”当在“至则行矣”,如此子路见二子而言也,《翟氏考异》力辩其非。
孔子让子路返回的意思,就是要辩解一番。子路到的时候,荷蓧丈人不在家,子路向其二子留言代为转述给荷蓧丈人。其意大约是说:犹如你们父子兄弟之间,不能没有长幼之节;君臣之义,怎么能够废弃?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正是行其所当行。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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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狂接舆以“凤”目之,而以孔子不得其时;长沮、桀溺则以孔子为知津者,然滔滔天下皆是也,“谁以易之”,看透了孔子的无可奈何,而孔子怃然;荷蓧丈人则直说孔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而孔子不得不辩。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三章既是孔子与隐逸者的直接对话,同时也从反衬的角度表现了孔子的坚持之处。
荷蓧丈人之讥孔子到了这个份上,孔子当然要为自己辩解,请看子路代为发表的自辩:“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对于孔子来说,有一个基本点事要反复强调的,那就是士、民之分。作为士,其使命就是积极参与政治,在政治活动中证明自我、呈现自我,如果逃避作为士的使命,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百姓,就是不义(宜),因此孔子对于樊迟大加训斥(13-4),而荷蓧丈人此言孔子不得不辩。“欲洁其身,而乱大伦”似乎不是理由,因为孔子自己也说过:“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8-13)看来孔子并不鄙薄隐者,因此“欲洁其身,而乱大伦”的自辩似乎不太有力,从孔子毅然离开鲁国来看,则父母之邦君臣之义亦可抛弃。
所以从此章子路所言理解孔子,可以说此章虽有孔子使子路反见之的训诲,不过从子路的口中说出,就有些口拙,如果是宰我、子贡来表述,可能别是一番面貌。
当然,“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也回应了接舆的责难,并且再一次对长沮、桀溺的责难进行了申辩。
从根本上说,孔子认为作为士,要提升自我、证成自我,就必须投身到政治实践当中,并且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践行崇高的品德,最终证成自我的高度,不仕则是对于自己使命的逃避,只会根除自我提升的可能(士只有在人伦事物中才能得到定义)。即使是“道之不行”,也在所不惜,但是努力践行其义,坚持其所是,行其所当行,为其所当为,才是正确的践行之道。舍此,则可以保生养性,却无异与鸟兽同,而不能践行伟大的品德,证成崇高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