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自动撤诉处理案件应当减半收取诉讼费
(2016-07-19 02:55:55)
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原告经法院依法传唤没有到庭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庭,法官通常会依法按自动撤诉处理。但是,对于原告已经全额预交的诉讼费用,是否减半收取,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
传统做法是全额收取诉讼费,因为当事人经法院依法传唤没有到庭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庭属于藐视法庭、不服从法官的驾驭庭审的行为。
现今的部分法官裁判此类案件会依法减半收取诉讼费。因为按自动撤诉处理案件属于撤诉案件,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应当减半收取。当事人如果妨害民事诉讼,应当依照相应民诉法规定予以制裁,而不应当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形下非法剥夺当事人财产。
笔者持第二种观点,因此本院的目前做法是按自动撤诉处理案件减半收取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