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增值增加了诉讼——挑动了社会哪根神经
(2013-03-30 08:11:39)
最近几年的房地产涨价,引发了大量不动产纠纷。
一、后履行交付不动产所有权的出卖人,拒不履行不动产交付义务。
一些不动产买受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不动产变动的登记手续。若干年后,不动产价格飞增,出让人以种种借口不履行所有权交付义务。甚至在近亲属之间也发生此类纠纷。
二、大量以不动产为标的的已经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被撤销。例如,原欠50万元的债务人,以当年价值60万元的房屋折抵债权人的债权、利息及诉讼和拍卖费用。由于房屋增值千万,债务人通过种种手段撤销公证,以期达到执行回转房屋的目的。
三、债权受让人通过诉讼执行债务人房屋,因房屋增值,债务人举报继受债权人获得债权为敲诈勒索,后经审判定罪。现债务人企图以通过犯罪获取债权违法为由,撤销诉讼和执行,获取增值后的房屋和土地。
四、不动产抵押担保人在履行担保义务后,以实现抵押权不合法为由进行诉讼,结果因程序瑕疵,债权人(银行)不仅返还了担保人的增值10余倍的房屋,还赔偿了巨额的租金损失、经营损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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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动产增值的背后,是利益冲突与平衡的加剧,不仅社会矛盾增加甚至亲人间反睦,挑动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时还在考验我们的纠纷化解体制,特别是我们的执法和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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