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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自杀的同行又是死于“抑郁症”

(2013-01-12 09:20:45)
标签:

杂谈

关于张万雄同志死亡事件的通报

 

来源:凉州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11

2013199时许,原凉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万雄同志跳楼身亡。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张万雄基本情况

张万雄,男,生于19679月,汉族,大学文化。19919月参加工作,历任区法院书记员、审判员、丰乐法庭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200912月任凉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事件有关情况

2013110830分许,区法院干警从法院办公楼窗户看到有一人爬卧在办公楼后院停车场内,遂向办公室反映,并向凉州区公安局报警。区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组织刑侦、技术、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

据调查,19日下午下班时,区法院司机李超准备接张万雄回家时,张称有工作先不回家,加完班后他自行回家。110日早8时许,司机打电话联系张接其上班,电话无人应答。825分,区法院干警在办公楼后院发现尸体。经现场勘查、尸体勘验、调查访问和调取监控录像,录像显示:9日下午下班后张万雄未离开办公室,当晚908分从办公楼六楼电梯旁窗户跳楼身亡。110日,经对张万雄办公室物品进行检查,其办公桌上留有亲笔书写遗书一封,遗书称“我的死和组织及任何人、事无关,纯粹是由于疾病所致”“我却选择了轻生这种方式,必然会引起各种猜测,给我的家人及组织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请你们原谅我吧”。

经区公安局侦查终结,死者张万雄生前系跳楼自杀,排除他杀。侦查终结后,区公安局将调查结论向凉州区人民法院及死者亲属进行了通报,均无异议。

三、善后处理情况

事件发生后,凉州区人民法院领导第一时间向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同时,成立了善后处理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处理善后事宜。

目前,善后事宜正在积极处理。

 

 

凉州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3111

原文载于:http://www.gsliangzhou.gov.cn/showpage.asp?ID=17010

甘肃武威法院副院长跳楼身亡 遗书称因患抑郁症

  本报武威讯(记者张永生) 1月11日下午,武威市凉州区政府就凉州区法院副院长张万雄坠楼案件向媒体通报了其死亡原因。经查,张万雄死亡系抑郁症自杀所致。目前,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1月10日8时30分许,张万雄被发现坠亡后,凉州区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组织刑侦、技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凉州区法院新办公楼北侧介入调查。综合各类线索,凉州警方排除张万雄被他杀的可能性,确定为自杀。

  据调查,1月9日下午下班,凉州区法院司机李某准备接张万雄回家时,张称有工作先不回家,加完班后他自行回家。1月10日早8时许,司机打电话联系张接其上班,电话无人应答。随后,凉州区法院干警在办公楼后院发现其尸体。据介绍,1月10日,办案人员对张万雄所在的凉州区法院507办公室物品进行检查,在其办公桌上发现了其留下的一封遗书,警方随后在其办公室提取了一本黑色塑料笔记本作为鉴定笔迹的样本,就其遗书进行了鉴定。经鉴定,遗书书写速度较快,字体和结构搭配相对稳定,运笔上反映有一定特点,检材和样本在书写水平和熟练程度、布局特征、动笔特点和笔画之间的搭配使用上反映出相一致的特征,警方遂认定现场提取的遗书系张万雄本人所书写。

  1月11日下午,凉州区政府部门向记者公开了张万雄生前所留遗书内容:“各位领导、同事及我的家人,永别了!我因为患有严重的抑郁症,不堪工作和生活的压力,所以我选择离开这个世界。我的死和组织及任何人、事无关,纯粹是由于疾病所致,得了抑郁症的人真是生不如死,请大家理解我以这种方式离开这个美好的世界吧!”遗书称:“我选择了轻生这种方式,必然会引起各种猜测,给我的家人及组织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请你们原谅我吧。”

  1月11日上午,警方就初步调查经过及调查结果,向张万雄的组织单位凉州区法院及死者家属做了案情通报,其单位及家属表示对调查结论无疑义。事件发生后,凉州区法院成立了善后处理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处理善后事宜。

(原标题:凉州区法院副院长自杀原因查明 遗书表明因患抑郁症所致,善后工作目前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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