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经验(学术交流提纲)
(2012-03-16 09: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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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多年来,昌邑区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遵循司法规律,围绕司法公平正义的主题,基于法院职能和法官职业特点,着眼于司法资源的优化和司法成本的节约,推进法治进程,服务社会,满足公众司法需求,适应社会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了显著实效。
一、基本情况
(一)相关数据
2008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法院附设调解组织受理纠纷4233起,调解成功3387起。诉前指导息诉2019起,经审查不予立案3928起。法院民商事立案5399件(其中,分流到速审组2738件,民一庭1381件,民二庭1280件)。
2008年当年,法院附设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081起,调解成功774起。诉前指导息诉304起,经审查不予立案979起。法院民商事立案1203件(其中,分流到速审组642件,民一庭281件,民二庭280件)。
2008年全年与2007年相比,民商事收案量下降44.9%,执行案件减少30.1%,信访下降至0.98%。,2009年发改案件下降57.4%(上诉案件发改结果有审理周期)。
(二)基本做法
1、狠抓一个窗口——诉前接待窗口
2、建立两个机制——法院附设调解机制和诉调衔接网络机制
3、统领和指导三支调解队伍——附设调解员队伍、行业专家调解员队伍和衔接网络调解员队伍
4、同步开展四方面工作——法官职业化建设(审判学会、司法公开、法官职业保障等)、法院文化建设、审判管理和执行工作
二、作用和意义
(一)充分实现一个目标——公平正义
(二)增强法院两项职能——纠纷化解和法律规制
(三)优化三个资源、降低三个成本
(四)完善法治四个制度要件,推进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