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为中暗礁多
(2012-02-18 19: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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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今天和朋友谈论几起纠纷,觉得很值得思考:
一、一位富裕的城里人,到乡下和一乡绅好友合伙在乡间开办康复中心和采沙场。不分你我的关系导致其不分你我地投入300余万元。而乡绅暴病而卒,继承人不清楚二人往来,更无账目可查。双方谈判艰难,而又无充分证据诉讼。
二、某别墅区的房屋因开发商反复抵押而存在诸多权利瑕疵,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因价格便宜而购买。
虽然入住多年,但是纠纷不断,至今无法取得物权,甚至有的将因无权占有而将被强迁。其生活质量和民事权利受到严重影响。
三、开发商利用员工的名义假按揭,然后将按揭房屋又出卖他人。实际购买者和银行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一系列公证、司法等一系列行为冲突。
不健康的市场机制,加上创新中的社会管理机制,使权利保护大打折扣。
每天看到和听到的多半是社会的各种疾病——真想闭上眼睛、塞上耳朵清净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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