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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愉教授对昌邑法院考察印象

(2010-11-17 13: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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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转自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网

中心主任范愉教授参加“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暨案例指导指导国际研讨会”

   11月5-6日由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办、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协办的中国-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公平发展 公共治理”项目“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暨案例指导制度国际研讨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主任范愉等参加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表评论。研讨会期间,会议代表参观考察了昌邑区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和多元调解大厅,对于其经验和效果表示了高度关注和赞扬。

    昌邑区人民法院自2007年起,在法院附设多元调解方面进行了积极和卓有成效的尝试,通过立案窗口、诉前指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由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民间志愿者调解、行业专家调解等方式解决。2008年,多元调解室受理纠纷1081件,调解成功率78%,2009年受理纠纷1082件,调解成功率82%,截止2010年10月底,受理纠纷819件,调解成功率83%,立案阶段的分流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大量诉讼费用,也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在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普遍大幅增长的背景下,该院2008年民事事案件立案较前一年下降44.9%(其中民事案件下降近80%),2009年比上年度又下降5%,执行案件下降30.1%,同时发改率下降57.7%,涉诉上访基本消除。与此同时,该院民事法官完成了人才优化和整合,使得案件审理的质量明显提高(上诉率、发改率下降)、期间缩短,当事人满意度提高,社会公众也给予高度评价。我们的体会是:法院提高附设多元调解,可以使法院推进职业化建设进程,强化审判和司法专业化,而并非弱化审判和走向司法大众化。此外,非公权力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在合理配置国家司法权的同时,还应合理配置诉外解决纠纷的民众组织。2010年6月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视察了昌邑区人民法院,同样对我院多元调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国人民大学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与昌邑区人民法院已有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将昌邑区人民法院建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的实践基地,更好地促进理论界与实务的结合和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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