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研讨会中的缺憾
(2010-11-14 0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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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国际研讨会总体上可以说已经圆满落幕了,但是也并非完美无缺。虽说瑕不掩瑜,但是总结一下教训,也是今后的财富。
第一是衔接断裂、运行不畅。例如,本来为我院争取了30个列席席位,但是没有落实到位,导致想参加的没机会,席位虚空。这也是我的忙中之错。
第二是只顾会议本身事务,没有兼顾政治。从不把干事与政治挂钩的惯性思维,使单纯的研讨会议并未产生预期的高评。于是产生了“院里花这么多钱干啥......”的疑问。其实这里是会前动员工作缺项,没有向全院干警及时阐明会议的意义和作用,也没有告诉干警:这是欧盟资助6万欧元的会议项目。
第三是扑捉媒体工作不到位。本次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邀请了国内顶级4家法律专刊记者、编辑和主任,除了我和老马主动攻下两家外,其余两家“漏网”。而且,当地媒体在报道中,报道格次和会议规模等明显疏漏:把到会最高院正职领导报成副职,70多人规模报成20人,中外专家云集,报成仅有德国专家,欧盟资助及会议背景更无介绍(会前筹备,我曾特别强调,但是看来事与愿违:因为那话不应当由我直接说)。
第四是交流缺失。没有系统落实专人对与会地方法院的先进经验进行有目的的交流和信息搜集,使会议成本相对提高:即花了同样的钱,还有很多可以拿到的“货物”没有进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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