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25岁的80后做法院副院长是为招揽人才的说法太牵强
(2010-03-03 06: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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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山东省新泰市最近破格提拔了一位25岁的法院副院长,引发热议。
该市市委副书记说:“我们就是要用这种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现在很多人才都愿意去大城市发展,象新泰这种县级市,凭什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只有把条件放宽一些,让一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人留下。”
本人从事法院工作25年,深不以此话为然。
首先,刘婷婷是不是人才?作为法官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意识、职业道德等素质。
刘婷婷作为山东大学选调大学生,通过了司法考试,可以说在法学教育和法律教育方面得到了系统培训,具备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但是,专业技能和职业意识,不是三两年能够培养出来的。其职业道德水准也不是在法院做几天立案辅助工作就可以下定论的。当然,刘婷婷可能在该基础法院是出类拔萃的,但是,可以称之为“好苗”,称“才”尚早。
其次,能不能留住这样的“年轻人”?作为25岁的基层院副院长前程似锦,其能否甘心长期立足基层,恐怕下一步不是一个县级市委能决定的。因为下一步(副县级)应当归地级市委决定。
再次,担心很多人去大城市发展违背现实。刘婷婷本人作为选调大学生,应当是经过激烈竞争和严格选拔的。作为目前的法律毕业生,能够考上法官助理,甚至法官而有一份稳定而令人尊敬的职业,是这些莘莘学子梦寐以求的,也是众多家长的期望。担心没有大学生报考新泰市的法官,很难让群众接受,作为东北基层法院老法官的笔者更不能接受。
第四,为什么直接提拔副院长?刘婷婷作为选调大学生,应当有一年的转正考验期,而且是法官助理(不是法官),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下证书应当是2009年初,因此,法院此时才能任命其为助审员,而通过省院批准应当是2010年初(笔者是按基层法院的目前审判人员任用规定推断,并不了解具体事实。如果事实不符,冀谅)。如果破格,也只能提拔为副庭长。这样已经足以“吸引人才”了,而且可以“留下”。
最后要说的是:当地党委的该决定是违背司法规律的决定,开了一个引导司法大众化的不好的先河。同时,在法官职业保障和司法环境并不理想的现实中,对这样的年轻人的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其本人的将来不幸和审判事业的损害,进而并不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的预期干部任用目标。
(申明:对刘婷婷的当选,本人表示祝贺!希望她表现出法官和副院长应有的成熟一面。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审判事业放在第一位,这样就会减轻不必要的心理压力。本人也希望有更多的职业法官尽快成长起来,同时祝愿这些年轻法官一路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