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多元调解的认识误区(九):实效不佳是外界配合不利
(2009-08-22 08: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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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听到一些多元调解同仁抱怨:各地法院多元调解工作没有普遍取得明显实效的原因是党委不够重视,各相关机关不够配合,官僚作风的不良影响等。
我认为,这项理论界普遍赞同,党中央和最高院倡导的司法改革项目,加之昌邑法院和许多地方法院的多年实践探索证明,其方向性是无需置疑的。地方法院(主要是基层法院)没有取得明显实效的原因,主要在于法院内部:内因是起主要作用的,上述原因仅是部分外因。
法院是这项改革的主导力量,法院应当肩负起这项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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