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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准”后还可添多少个不准?

(2010-09-14 17:21:03)
标签:

纪检

监察

机关

明察暗访

公务员

道德

约束

杂谈

分类: 世相杂谈

    自新华社报道了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明察暗访,查获了296名上班离岗去娱乐场所吃喝玩乐的违纪干部并处分了其中性质严重的79名干部后,老百姓尚在议论不已,当地“有关部门”就已雷厉风行,立即向社会公布了“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五个不准’”,但其内容却让人惊诧莫名。

    一、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二、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五、不准参加赌博。

    我相信这“五不准”一定是从当地部分机关的糟糕作风这个“实际情况”出发而来的产物。但试问,这“五不准”里哪一条不是公务员本该自觉遵守的最起码的纪律?哪条不是低得不能再低的职业底线和道德底线?只怕连城市最底层的民工也要惊呼,原来公务员的道德底线竟是如此容易“践行”啊!

    按照如此低的道德底线,“五不准”后面其实还可以添几个不准,例如“不准上班时间嫖娼、不准上班时间偷拿公家或私人财物……,反正订五十个“不准”也不嫌多,越细致越好。如此这般严加约束,我们可敬的公务员没准就个个都能成为职业道德的楷模了。

             “五不准”后还可添多少个不准?

                                          “公仆”要靠“花朵”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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