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现场图
6月5日,成都市公交车燃烧导致25人遇难的不幸事件发生后,根据逐步深入的调查,已基本确认是有人携带汽油上车后过失或故意引燃导致事故发生。但各地引起的连锁反应有不少却让人无法苟同。
例如事件发生之初即迅速成为舆论焦点的三只“救生锤”,据称有缺失,于是有人呼吁重视对逃生锤的保护管理。后来又找到了,说明在严重“超载”的情况下,逃生锤并没有发挥想象中那么大的作用。于是又有人呼吁制止超载现象,可公交超载实在是大中城市里最为常见的市容景观,这种“建议”离我们的国情也实在有点远,不说也罢。后来又有人指责全封闭的空调车害人,要求取消空调车,据说还真有一个城市给予了响应。我真闹不明白,空调车并非公共安全事故之恶,如果某地某天非空调公交车也不幸发生了火灾事故,莫非连公交车也要消灭吗?
舆论对成都6•5公交事故的聚焦以及公众对公交车所承载的公共安全的关切,本身体现了“民生”这个大问题。但反思的方向不能偏离。作为普通市民出行最经常的选择,公交车本身已承担了最大限度地保障乘车出行安全之责,公交车公共安全的标准配置也的确需要予以更多的关切,例如给车辆增加些监控设备;乘客也的确需要自学一些关于逃生的基本技能,提高自己的应变能力。但要尽最大可能减少悲剧,防锤子失窃、制止超载、乃至取消空调车,都不是对症下药。归根结底要从车辆设计上进行反思。从现行车辆设计影响公众安全的设计缺陷本身找原因!
笔者最近就看到有报道说,西方许多国家的公交车都设计有逃生门,车窗也设有特制按钮,紧急时可以迅速卸下整块车窗,远比救生锤有效。以后我们新造或改建的空调公交车要是达到这样的安全能力,怎么还会发生这种震惊全国的大悲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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