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波
仅仅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在三个月内被逼卖淫上百次,并且是被骗子先奸后卖,在一所娱乐场所三个月内接客百次,可见其恶劣。父母为了找孩子把寻人启事贴到了广州、广西等地,随后终于在一家娱乐场所发现了很像自己孩子的一个女孩,父母经过长时间的蹲点守候确定这个孩子就是自己的女儿,母亲为了不打草惊蛇,在蹲守期间扮成捡垃圾的,在确认之后找了一个亲戚打扮了顾客,随后母亲报警,将自己的女儿救出淫窝。
女儿被骗子骗子骗走,我们不敢去测试这个孩子的智商到底有多高,毕竟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没有社会经历,被人骗也是正常的。可是那骗子不是为了骗财而是为了色,就连一个十一岁的女孩都不放过,先是自己爽了之后再卖给卖淫窝点。母亲为了为自己的女儿维权,不惜被强奸的危险上诉,可是事情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警察老是干预,多次上访无果,最后的结局是不公开审理,不知道为何不公开,难道当官的怕自己曾经爽过的地方被查出了以后再也没有什么地方去释放淫欲了。并且逼着乐乐卖淫的那个娱乐场所能够照常营业,这真是悲剧,把那些狗日的当官的给爽了。
这位女孩被骗是因为在溜冰场上认识了一位无所事事的社会上的人,经过花言巧语之后被骗到他家里,先是奸污,然后威胁乐乐说,如果你把这事情说出去,就要杀了她全家,并且把他和乐乐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她的老师同学,让她丢尽人。就这样一位可怜的不能再可怜的小姑娘就被这淫魔连吓带恐吓,并且多次来到乐乐家里把乐乐带走,走的时候乐乐只能给母亲留下字条,说是自己不得不出去。我当时就想这“不得不出去”五个字当时乐乐是怎样写出来的,仅仅是个十一岁的小女孩,就要背负如此大的压力。
我也想不通为何乐乐不把她被骗的经历告诉母亲,然后再报警,可以有N中方式把这淫魔绳之以法的呀。我想了想,我错了,她只有十一岁,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而那淫魔却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成年人,这个时代的悲剧、社会的残渣、人类的腐殖质,水到去威胁一位十一岁的小姑娘,并且把一个纯情的小姑娘早早的就变成了春情的小姑娘,这真是悲剧,这是一位没有受过教育的魔鬼,当然所谓的魔鬼的就是要把所谓的黑暗带到光明的世界。但是反过来想想乐乐还是有办法摆脱这个恶魔的手掌的呀,只怪她太天真了,只怪这个恶魔找对对象了。
乐乐被救之后见到妈妈的第一个反应自然就是失声痛哭,并且讲述自己噩梦般的生活。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她被毒打、恐吓、威胁之下卖淫一百多次,遍布一个叫做永州的四五个宾馆,我觉得应该把这个永州改为“淫州”比较合适。并且还有一次遭到了四个男子长达五个小时的轮奸。
孩子获救,作为母亲自然要为孩子讨一个说法,可是母亲每次到派出所是听到的那穿着牌号为250的警察说,这事情我们管不了,你还是要找分局。可是案子十九天过去了一直没有进展,淫业场所的老板娘被抓进去之后,真是经历了“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般的待遇,并且内外私通,严重妨碍了司法的公正,看来警察也是淫贼,都曾经是这位老板娘的店里的“老常客”。
一位十一岁的小女孩就经历了这样悲剧的事情,这不得不让我们同情。不得不说这个社会上还有很多的恶魔在妨碍社会甚至人类的进步,这样的人一天不除,社会一天不安宁。还有那些无耻的皮条客,对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下手,他们都是来释放淫欲的,或许他们中也有英雄,但是如果谁当英雄的话必定会牢底坐穿。所以只好选择沉默,只好选在爽。
这个社会很悲哀,悲哀的不止一件事情,或许还有很多没被爆料。
母亲几次上访失败,警察妨碍办案,这就是悲剧。
或许我们应该关心的是这位女孩的心理创伤。有好多网友在微博中提到:大家都说,有爱就有希望,可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能持续爱下去。娃是可怜,但我希望她幸运,这需要爱,很多的社会各界的爱,重要的是,真诚持续的爱。我相信,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
贺霄:全世界之下,只有母爱最无私!为这个坚强的妈妈加油!!
三湘张颐佳:采访完心里很沉痛,小女孩悲惨的遭遇无法用文字来形容。万幸她有一个坚强的母亲,4年了,母亲坚持着,她相信:天快亮了……
4年来,母亲奔波各地收集的关于案件的各种材料铺在客厅里能铺满整个房间,垒砌起来有半米多高。很难想象如果不是一个母亲的坚持,我们能不能找回乐乐,很难想象如果不是一个母亲的执着,淫魔等人会不会被绳之以法。
在母亲坚守并抗争着的1516个日子里,她始终相信:邪不能胜正,我的乐乐终究会好起来,天就快要亮了...
希望不乐的乐乐能够很快的乐起来,尽快忘掉往日的阴影,进入光明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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