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在网上看了一则新闻,就是一部引起诸多争议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其主要内容就是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这部法规草案的最大争议点,在于它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从而在教育界、学生和家长中引发了激烈争论。
我认为这样的条例不仅应在山东省的局部地区执行,更应该向全国范围内发展。最近关于“为什么至今没有一位中国人获诺贝尔奖?”的话题在网络上差点炒了个底朝天,网友们也一致认为中国现阶段的教育存在严重的应试弊病,不注重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当然今天的这条新闻更是与教育密不可分。老师在家里另设“小灶”,学生除了在学校学习外还不得不掏钱到老师家里去上课,老师当然净赚。家长的反应是:“老师平时在课堂里不好好教学,连最基本的内容都要孩子们去家里听有偿辅导,这都违反义务教育法了!”我看这也说的没错。因为他们不仅心痛钱,也心疼自己的孩子嘛。那么最苦的就要数学生了,老师把课分为两半,一半在学校里完成,一半到来时的家里去完成,这貌似有点违背师德,这可不像为人师表的样子哦。
那么首先从学生方面说起吧。第一:学生不得不花周末的时间去老师家里补课,来去花费时间不说,安全也不敢有所保证啊,万一出个什么问题,那么这个责任又应该让谁来承担呢?第二:在家里的教学质量并不一定比学校的好,在老师的家里又没有像学校那么齐全的教学设备,所以若遇到某些必须借助于其他工具来完成的的学科的话,那么显然在家里就不能很透彻地讲解,自然耗时间又耗力气。第三:如果老师施行这样的政策的话,肯定会有一部分为了提高成绩而不惜时间和金钱的,那么这样的话,去的同学显然会提高自己的成绩,不去的呢成绩自然也就落在了后面,如此一来就会有越来越多的学生去补课,家里经济比较贫困的,承担不起这个额外花费的自然就会在这个群体中被孤立,进而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
其次从家长方面来看:第一:家长必须花费额外的费用去缴纳孩子的补课费,对于家里经济不宽裕的家长来说无疑是增加了负担。第二:那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把成绩提高呢?因此对于多数的家长来说这完全是被逼迫的。
那么就教师方面来看:对老师来说可以利用周末时间可以赚它一点,但是这种“学校一半,家里一半”的教学方式显然完全背离了教师道德,一个为人师表的教师却成了金钱驱使下的“魔鬼”,不惜压榨学生的时间和金钱,在社会上这种教师“开小灶吃饭”的方式,是被道德所不容的。
虽然有的老师也抱怨自己的工资低,难以维持生计,但是为何不找其他的兼职工作去做,偏要冲破这条道德底线呢?其中有一位网友就为自己的孩子抗议道:“为什么孩子考试的时候竟然有课堂没有讲过的内容,而参加家教班的孩子基本都能对答如流呢?当老师的也许有难处,但我们绝不允许老师也铜臭……不然我们的孩子还有希望吗?”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只有教师自己是微小获利者,至于有些家长在周末的时间为孩子请家教,虽然很普遍但是这种现象也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因为这也是应试教育的一种变相体现。
既然国家现在大力倡导改革教育体制,大胆突破传统的教育模式,但是教师的这种做法显然是和时代需要的教育风格所大相径庭啊,因此为了大力改革传统的应试教育体制,真正地把中国的教育搞上去,这种做法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禁止,这显然要求政府机构的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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