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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有选择成长的权利

(2009-06-11 23:39:42)
标签:

大学生

权利

尊重

杂谈

分类: 教育时评

    不久前遇一外语系大二学生,要求退学。理由是,自己已选择了走电子商务创业的路,但校方还要让他学习“酒店管理”课程。校方认为,“酒店管理”是必修课,每个学生必须要学。外语系同学为什么要学“酒店管理”?校方的出发点是善意的,也是充分考虑了学生未来的发展。懂外语又懂酒店管理的人,不仅受到酒店欢迎而且可以得到更高的工资。

    当学校的安排与学生的选择发生矛盾的时候,该如何解决?学生未来的发展是否要由学校来决定?学生是否有选择自身成长的权利?在理论上,这也许不是问题,大家都会认为学生自然有选择成长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学生的这种权利却难以得到尊重和保障。学校和学生的地位还是不平等的,学生在决定自己发展的时候,还有太多的无奈。

    这是为什么呢?说白了,我们不够尊重学生,没有从心底里认可学生享有的自我发展的决定权。学校的教学计划的编制,课程的安排,教学方式的选择,听取了多少学生的意见?考虑了多少学生的兴趣、愿望、爱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课程和活动安排不受学生的欢迎?学生在决定自己的发展道路的时候校方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不同意?在计划经济时代,学生不用缴学费,还享有生活费,毕业又包分配。在那个时代如果说学校享有学生发展的更大的决定权是合理的话,那么在今天学生缴费上学并要自谋职业的情况下还延续那时的对待学生的思维和习惯,那就太不合情合理了!

    我们也知道,学生权利的保障,是需要有许多条件的。受学校条件所限,学生的很多要求是得不到满足的。学什么专业?怎样学习?学生也很清楚,不可能都满足自己的要求。更何况,学校正当合理的规定,学生还必须无条件服从。学生是很可爱的,向来都会为学校着想的。我还未曾遇到过不考虑学校困难一味为满足自己需要的学生。作为校方,作为教师,千万不可以条件所限为由,不尊重学生的需要、愿望和选择。

    学校是为学生成长而存在的,不是学生为学校而存在的。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是学校要思考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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