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网吧不如家长办网吧!
(2010-03-04 01:20:46)
标签:
陶然居网吧政府办网吧政协委员提案黑客网瘾青少年杂谈 |
分类: 杂议杂评 |
首先,网吧是个有经营性质的地方,据统计每年为相关行业创造的价值约1800亿元。让政府来办,那谁去管理?让公务员来经营管理吗?这本身就与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规定背道而驰,这样的建议出自一个饮食集团的董事长之口,真是匪夷所思!
其次,时下的黑网吧本身来说就是违法违规的,所欠缺的仅是监管的问题。政府办网吧的提议根本没有解决黑网吧的问题,反而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难度。照这种思维,政府办了网吧就可以防止不法之徒开黑网吧,那政府天天在打击违法犯罪,是不是社会上的犯罪事件就永不发生了呢?这样的建议出自一个政协委员的口中,实在是莫名其妙。
第三,网吧因不合年龄的青少年虚瞒年龄等事件本身就屡禁不止。倘把网吧政府化了,一旦出现了网吧内的意外事件便由普通的民事、刑事问题上升成了政府管理问题,所造成的不和谐因素的比例大大增加,这其中的损失恐怕比“社会网吧”产生的还要大得可怕!这样的建议居然能作为提案提交两会,完全糊涂透顶!
第四,严琦委员说:“网吧衍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已经成了社会顽疾,针对顽疾,就应该下猛药”。众所周知,网吧产生的社会问题最多的是来源于网游和网络的,光是改变了网吧的经营是不可能改变网络的特性的,按严琦的思维,干脆连互联网也取消岂不更是治理“社会顽疾”的最“猛药”吗?明明是怎么样管好的问题,到了严琦委员那里却成了干脆取缔了事的问题,这样的建议出自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脑中,人们只能感叹教育失败了……!
至于说到青少年网瘾的问题,雕心流云倒有一个俏皮的主意可以比严董事长的“政府办网吧”的主意更好——既然青少年网瘾是众多家长眼中的头等大事,我看政府办网吧倒不如让家长来办网吧!具体好处如下:
其一、参照西班牙足球俱乐部的球会会员制的方式,把所有为子女网瘾的家长集合起来,以会员制的形式按区域开办网吧。由家长或家长投票选出的人选来经营管理,利益分成。一旦自己的孩子“成人”不再受网吧之限的时候,该家长自动退出网吧经营,由下一个适龄家长替补;
其二、这样做的好处之一是,家长和家长对于网瘾最有共同语言。家长组成同盟对于家长监督孩子上网吧最有利,容易形成共识,也有责任心来监督。比起政府办网吧,难度小得多但“效果”大得多;
其三、好处之二,现在家长养个孩子很不容易,网吧毕竟是个有利益的地方,家长参与经营和分成,对目前因教育产业化而负担加重的家长来说多了一个“健康的收入”,当然也解决了政府办网吧的营利问题;
其四、最大的好处是,其实中国式家长和孩子之间总是存在着一层屏障。家长们之于网瘾更多的是不会从孩子的角度去思考孩子为什么要迷恋网络的,让家长经营网吧,他们可以更容易了解孩子,更能明白孩子网瘾的原因。如果要说对症下药,这才是正途!
——呵呵,说这个主意是俏皮主意,是因为这个主意虽然好处甚多,却也是不容易实现的事情。但无论如何,这个主意却比严董事长的政府办网吧要合理得多,也要实际得多!究其原因,那是因为网吧尽管能够带来一些负面的东西,但根本却是如何管的问题,而不是把网吧视为洪水猛兽一般要除之而后快的东西。比如自驾车多了交通会拥挤,但我们绝不能愚蠢到去禁止让人买汽车的!
关于青少年网瘾的问题,笔者也谈过多次。笔者认为这关键还是家长和孩子沟通的问题!其实,去年十一月,卫生部就在《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中否认了“网瘾”的概念,但我们的家长们还是不能平静下来去有效地思考这个问题。曾听一位90后的孩子讲过他父亲帮助他离开网络游戏的故事——那位父亲很聪明,在和孩子有效沟通以后,放孩子连续玩了几天的网络(瘾)游戏,直到让那孩子玩烦了,“瘾”也就止住了!
青少年网瘾,只是一种现象!而这个现象的根本是“青少年”,而不是“网瘾”!要解决青少年网瘾,还得从青少年入手,从了解他们的内心去沟通和解决,而不是盲目地把枪口对准网吧和网络来出馊主意!从这个意思上讲,如果陶然居的网站真是因为这个提案被黑的,虽然我们不赞成这种行为,但这个事件倒真可以让严董事长思考一下:“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如果因为网络会产生社会问题就要“猛药”关停的话,陶然居何必还要有网站来让人黑掉呢?让政府办网吧的想法很官僚、也很不合理,要想解决网络、网吧的问题,还是多从如何管上动些脑筋,而不是野蛮地一刀切禁止来哗从取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