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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16个汉字歧视女性改造减少强奸吉尼斯纪录叶满天杂谈 |
分类: 杂议杂评 |
记得去年教育部试图为44个汉字动刀整形的时候,九成以上的民众齐呼反对,但中国却偏偏有人要自己著文为16个汉字“整形”——最近一个叫叶满天的人在多家网站论坛的讨论区发表题为《16汉字之错:既不尊重女性,又误导儿童人生观?》的妙文,声称16个汉字“歧视女性”,建议进行改造。这本身就是件很雷人的事,但这位律师所提出的理由和自信他建议将被采纳的信心却更加雷人和令人捧腹,以笔者管见:由于实在没有别的奖项可以颁发给这位“雷人不怕感冒”的律师大人,所以建议吉尼斯纪录登上叶满天先生的大名,因为他已经有多种可以登入吉尼斯的理由了——
1、 中国第一书呆子!
首先应该颁发给叶律师的,是中国第一书呆子的光荣称号!理由嘛——先看看叶律师提出的改造16个汉字的理由吧——
由此,他建议改造这些字,并举例说:
“嫖”,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玩弄娼妓的堕落行为。“嫖”为形声字,部首“女”为形,“票”为声旁。常见词为“吃喝嫖赌”,都是形容人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等恶劣品行。恶劣行为实施主体为男人,怎么可以在造字时把污水泼在女人身上?更何况这个字偏旁为“票”,在今天大多数人会理解为“钞票”的“票”,将“女”人和钞“票”放在一起,即为“嫖”,这给文字的使用者要传达什么信息?要传达一种什么文化?这个字只能说是中文之污。建议更改为“彳不”,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两个人做了社会不允许、不认可的事,相信每一个看到的人都会受到一次无形的教育,将来会有效地减少这种行为。
他另外举的例子是“娱”和“嫉”,认为应该分别改为“彳吴”和“彳疾”。
叶满天说:“基于同‘嫖’改为‘彳不’一样的道理,我建议‘奸’改为‘犭行’,可以向所有人表明‘犭行’是一种兽行。我相信更改这个字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犭行)犯罪。”
而当“现代快报”的记者就此事和网上争议采访他的时候,叶大律师又提出了可爱的说法——
在被问及有没有求教于语言文字专家时,叶满天说,有关主张是他自己想的,也没有那么深厚的古文功底,但是研究过《说文解字》等。
叶满天主张把“嫖”改为“彳不”,这种改法实际上是造字。但他并不觉得造字有何不妥,因为历史上造字事例众多,而改造字在技术上现在没有问题,电子汉字输入系统已经很发达了。
——(全文摘抄自“现代快报”相关报道)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世上居然有叶律师这样可爱的书呆子!
叶律师是翻了《说文解字》等“古文”的书生,所以作出了关于十六个汉子应当改造的“独立思考”。那叶律师知道不知道中国古代因为历史原因长时间以来形成了对妇女的一定的歧视?这些汉字的形成有的的确是有一定历史原因的,但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后,作为汉字它们已经成形,只是代表一个汉字符号,原先造字中的很多歧视女性的东西已经早就没有沿用,叶律师自称“关注文字领域”,却不明白现在这些字已经不能全用《说文解字》的观点来解释了吗?按叶律师的说法,这些字歧视女性,那“好”“妙”等字是不是也应该被人理解为“过于抬高女性”或“对男性不公平”也要进行修改呢?真是书呆子得到家了!
更可笑的莫过于给这些汉字扣上“误导儿童人生观”的帽子!——就以叶律师所举的“嫖”字为例,谁让你给儿童解释为“女人+钞票”的?照你这种说法,那你的姓氏(按简化字的结构)可不可以解释为你有“十张嘴”可以把白的说成黑的,所以你是律师?(如果按繁体字,“叶”就等于“世界存在于草木之间”——看来叶律师的世界观里是没有人的?)再有,婚姻的“婚”字,按叶律师的解字方法,那“女人发昏才结婚”,这是不是在误导少女的婚姻观、需不需要也加入到也要修改的行列中任第十七个需“改造”的坏字中呢?书呆子做到了荒唐的地步,叶律师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至于“奸”,除了强奸的组词外,叶律师知道不知道还有“奸臣”、“奸细”等等的组词和意义?如果知道,按叶律师建议的改为“犭行”后,连奸细都是“兽行”了,可能还减少了百分之几十的叛徒吧?
凡书呆子,必是死读书读死书的。叶律师捧一本《说文解字》就可以号召大家痛视“中文之污”,实在是书呆子中的极品和典范,值得吉尼斯一捧!
2、 华人律师界第一名用汉字整形减少强奸案发生的人!
最为可笑的是,叶满天先生居然是国内某知名高校的法律系高足,还是一名律师!真不知道他关于改掉了“奸”字可以减少“百分之二十”的强奸犯罪这一精确的数据统计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按叶律师的逻辑,用强“犭行”告诉罪犯你做的是“兽行”,有五分之一的罪犯就会幡然悔悟而不再强“犭行”女性,世界就纯良了不少。那请叶律师再行行好,把偷盗、抢劫、杀人、纵火、拐卖妇女儿童等等人们深恶痛绝的用字统统加上“犭”旁加以改造一下,让世界更纯洁、让更多人走上不犯罪的道路,好不好?
律师是重证据的,也需要严谨周密的逻辑才能将当事人的托付在法律的程序上妥善解决。我们的叶满天律师显然还是一位有正义感的律师,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律师答辨状上对“奸”字口诛笔伐一番让法官看到那“百分之二十”的汉字因素?倘能,叶律师当然应入选吉尼斯纪录,因为他是整个华人律师界第一个(或许也是唯一一个)发现汉字整形可以减少强奸案的人!
3、 中华最杰出的雷人思想家!
叶满天律师是绝口不承认他的这个文章是用来炒作的,他认为他作了一件值得女性尊重的事情吧?在“现代快报”的采访中我们还看到了如下一件有趣的故事:
有意思的是,当记者说出“现代快报”几个字时,他立即表现出一种亲近感。原来,2004年4月5日,他曾经是快报一篇报道的新闻当事人。他是连云港灌云人,原名叶书传,当时在南京一家知名高校读书,为避免名字中“传”这个多音字带来的诸多不便而决定改名。而南京鼓楼公安分局以申请材料中缺少学校证明,不符合南京户籍规定为由,不予批准。为此,叶书传将鼓楼公安分局告上法院。
最后,他顺利地把名字改成今天的“满天”。“当时现代快报的报道推动了这个事情的解决,感谢现代快报。”他说。
“这次改名字,也对我提出改造16字的主张,产生了触动。”叶满天说。此次,对于网络上对他的评价,他表示注意到了,认为这些批评者心态还是比较急了点,“没有能冷静下来看看我的主张”。……
原来如此!
叶律师认为批评者的心态急了点,要“冷静”看待他的主张。那我们先“冷静”地向全国呼吁一下:如果中文名字里有汉字多音字的人,为避免发生歧义,赶快“冷静”地找叶律师进行更名诉讼吧!——尤其是一些名人!容志行、赵传、张宁……你们不怕被人叫错名字吗?
呵呵,叶律师看来对汉字是深恶痛绝的研究了。他的思想也非常人所及,由自己的名字里有多音字就联想到了十六个字歧视女性,可能以后也少不了要将不同意他改这十六个字的人诉之于法律呢!而对于他的改字主张,叶律师居然是如此表示的:“自己的主张被有关方面采纳的可能性很大,但是需要时间。他本来有将相关主张‘上书’的打算,文字材料也准备好了,但是还没有送交有关部门。”
叶律师真是一位了不起的思想家!——教育部想“整形”的44个汉字大多数只是进行了书写上的调整,可因为多年习惯的原因中国的绝大多数人也反对改变,而叶律师连汉字形体结构也弄不清楚的“造字”,他居然认为“采纳的可能性很大”,这样的思想境界,至少笔者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企及的了!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叶律师所说的十六个汉字不是因为他自己臆想而是有明显的错误的,因为“约定俗成”的原因,现在也是不可能更改的。叶律师可能不知道,汉语里有很多字、词当年是因为发音或书写的错误而被形成现在的状态的,比如铅笔的“铅”字发音就从yuan变成了qian。依叶律师的理论,要不要把这些字词也全都改回原来“正确”的状态?
叶律师从自己的改名,就可以发明出十六个汉字的整形奇想;或者是因为他改名成功,就可以臆想他的改字壮举在“还没有递交材料”的现在就“采纳的意见”很大;网络上对他的批评之声很大,他可以轻巧地想出别人是不冷静……有如此思想的人,不但雷人,而且思想非常人所及,实在是吉尼斯纪录该考虑的人间极品!
笔者显见是一个思想落后、歧视女性、没有捧着《说文解字》、不懂得教育儿童的俗人,因此至今还对叶满天律师的汉字整形“妙论”不可理解,也着实跟不上他的思维!或者,吉尼斯真该给叶律师登上大名,让伟大的思想家的创举在更多的人们面前亮亮相,也好让不可能实现的汉字整形之外看到一个中国名牌大学法律系一个史无前例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