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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建芬炮轰春晚是“乱放炮”

(2009-09-23 02:41:33)
标签:

谷建芬

炮轰

春晚

霸王条款

经纪人

条约

中国

娱乐

分类: 影视娱乐

 

国内最著名的音乐创作人之一 谷建芬老师以中国音乐金钟奖评委的声份接受采访时批评社会“不重视音乐版权”,还把矛头对准了央视和春晚,称 “春晚根本就是在搞霸王条约”。乍一听,似乎谷老师说的还有道理,可仔细一分析,才发现这是一种中国知识分子不喑世事的一种悲哀,谷建芬老师这样的音乐创作人,虽然收入与产出的确不成正比,但却至今都不明白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在哪里。义愤填膺地开了通炮,却莫名其妙地打错了方向,把炮火对准了无关痒痛的央视和春晚,她们不知道,这样的炮轰根本没有打对地方,这样的炮轰解决不了谷建芬老师斥责了半天的“不重视音乐版权”的实质问题,这样的炮轰委委实实地成了一通“乱放炮”!

 

春晚的霸王条款对于春晚来说是正常的现象!

按谷建芬老师的说法:“他们(春晚)的条约完全是霸王条约。凡是在春晚上演唱过的歌曲,(内地)版权就是春晚的了,以后不管是谁唱这首歌或是发行DVD,所有的收益都是央视的,和词曲作者完全没有关系了。”谷建芬说,她算强硬的,这两年还能拿到一首歌2000元,她还透露,同为金钟奖评委的王晓峰,今年就跟央视签了“霸王条约”:“他们今年就到王晓峰家里,逼着他签这个霸王条款。”——那么,为什么王晓峰明知不合理还要签这个“霸王条款”呢?春晚又为什么可以这样制定“霸王条款”呢?——道理很简单,一是春晚有影响力,二是我们的音乐创作人们自己对自己的价值不敢坚持!

春晚是一个得到全国大多数观众关注的栏目,它的市场价值是巨大的。无论你一首歌、一个演员或是一个节目,只要上了春晚,比辛辛苦苦作几年的宣传都管用。这也是各种创作人、经纪人、艺人对春晚削尖了脑袋倒贴钱也要上的缘故。今年火透了的魔术师刘谦就是个例子——其实他在上春晚之前差不多已经在中国大陆包装炒作了快十年了,而真正让他火起来还是一次春晚!——因此,在这种状况下,春晚已然早已经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香饽饽了,那么它利用这种市场的影响和价值制定让自己更加壮大的“霸王条款”根本就是正常的现象,要怪,就只能怪我们的音乐创作人自己自我保护意识和价值观太差了!

 

艺术大家不需要和为了出名的新人同价值!

如果创作人是为了要出名,那么牺牲一两首歌的利益上春晚出名一把是无可厚非的。可象谷建芬、王晓峰这样的大家,有必要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春晚上出名吗?没有!既然没有,你何必要把签“霸王条约”把歌低价给它?如果音乐创作人都能恪守这个规矩,你不给钱我就不给歌,那春晚不是早成了无米之炊的次货?那么春晚不找谷老师、王老师这样的大家,是不是就没人写歌了呢?当然不是,前面讲过,很多为了出名的年轻音乐人倒贴钱进春晚也要上,这个“霸王条款”对他们来说,不但不需要央视逼着签,反而是要找关系去争着签!你们作为大家,还要象那些没出名的年轻音乐人一般地跟春晚签约,是你们自己把自己看扁了,怪谁?换句话说,人家上春晚为名,你们既然不为名要为利了,那就跟他谈价钱,谈不拢就不给歌曲——这才是市场经济!

 

歌手的衣食父母才是观众,音乐创作人的衣食父母是歌手!

谷建芬老师说:自己年前推出的一张儿歌专辑,每卖一张专辑一首歌只有版税0.28元,就算卖1万张,也只能拿到2800元。“而唱歌的唱一次就能拿几十万元,这完全是本末倒置嘛!”——这是本未倒置吗?不是!这就是市场的价值!因为观众买票,百分之八十就是奔着歌星去的,有几个是奔着词曲作者去的?歌星要唱歌,就需要词曲作者来写歌,那么你作为音乐创作人,你的市场对象就是歌星,你要钱的话得去找他们要、找他们给才对。现在你不但没有找他们要钱,反而怪他们拿得多了,这不是乱放炮又是什么?音乐创作人真正该作的是向那些跟你要歌的歌手、经纪人、制作公司去谈价钱,那样才是保护你利益的唯一途径!

 

歌手有经纪人,为什么音乐创作人不找经纪人?

说到这里,突然想起最近炒得很热的曾轶可和高晓松。想一想,高晓松还只是个制作人(词曲都是歌手创作),曾轶可倘若买了唱片,高晓松可能只得0.28元的版税吗?当然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歌手有经纪人、有唱片公司管着,但如同谷建芬老师这样的音乐创作人来说有她自己的经纪人吗?有她归属的经纪公司吗?——应当没有!或者说有也是不合格的!其实,这正是我们老一辈知识分子的悲哀!他们出于传统意识、出于面子,原是不屑与市侩的音乐投机商们有关联的。可现在毕竟已经是经济社会了。假如谷老师有个经纪人,有个经纪公司,那么面对春晚这样的求上门的单位来说,自有经纪公司跟他们谈价钱,谷老师只需要处理好自己的专业,就可以通过经纪人向使用自己创作的单位收取合适的酬劳,我想,这个酬劳绝不会是霸王条款的免费,也绝不可能是一万张二千八一样的低廉!因为经纪人还要吃饭,用你歌的歌手和单位也要挣钱——大家利益绑在一起,你的价值才能够体现出来!

 

唯一的问题,分清是创作任务还是市场需求!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象谷老师这样的艺术家,一定有些创作是为了完成国家任务所必须要完成的。那也正常:国家支付谷老师薪水,需要完成的任务当然要完成。但其它用于商业用途的创作就必须按照商业规律办。这就需要界定一下,给春晚的歌曲创作是属于国家安排的任务呢,还是商业晚会需求。从“霸王条约”来看,至少春晚是考虑到商业和市场的,那么当然就要按照商业规律办!想让所有人都用一份合约就搞定?对不起,不行!作为大家就要有大家的价值,而这个价值,必须要用市场的方法来解决,不是光发牢骚就可以解决的!

 

综上所述,谷建芬老师炮轰春晚的原因值得同情,但这一炮根本没有找到症结和目标,属于打错了炮和乱放炮。真正谷建芬老师等音乐创作人需要炮轰的不是春晚,恰恰是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一些非市场的旧观念!

知识产权是一定要维护,也应当维护的。但维护知识产权、找到自身的价值还必须有正确的方法和目标。音乐创作人的产品就是他们创作的词曲,而这个产品的消费者则是歌手、艺人、唱片公司、使用单位。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等学会用好的方法向他们要钱,而他们向观众怎么要钱,观众给他们多少,那是他们的事情。毕竟,歌曲最终让观众接受还需要唱片公司的制作宣传,还需要歌手的演铎!

认为歌手拿多了,作者拿少了的思想是一种根本没有认清市场的思想;说音乐创作者拿不到钱影响了创作积极性,还不如说是创作者们的书呆子秉性让他们懂得如何争取自己的价值。市场就是这样的,如果你退一步,它就必然得寸进尺。只有真正学会了认识市场、驾驭市场,才能够真正保护到自己的权益,也才能够达到谷老师期望的“重视音乐版权”的地步来!

 

                                                     200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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