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运动员技术能力及其训练2
(2009-03-21 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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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运动训练学教案 |
一、直观法与语言法
(一)直观法
指在技术训练中,借助运动员的各种感觉器官,使运动员建立起对练习的表象,获得感
性认识,帮助运动员正确思维、掌握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一种常用的训练方法。
运用直观法时应注意:
1、根据具体条件和可能,广泛利用各种直观手段。
(1)提高多感官的综合分析能力。运动员综合利用感觉器官的能力越强,越能较快地感知
和掌握技术动作。
(2)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往往具有阶段性。如开始学习技术动作时,视觉作用较大;但在提
高过程中,就应更多地通过肌肉本体感觉改进和完善技术。
2、把运用直观法和启发运动员的积极思维结合起来。感性认识必须通过积极的思维向
理性认识过渡,才能形成正确的动作概念,从而掌握动作。
3、对于运动水平较低、年龄较小的运动员应更多使用电影、录像和示范等直观手段。
(二)语言法
指在技术训练中,运用各种形式的语言,指导运动员学习和掌握技术动作的训练方法。
其主要作用在于帮助运动员借助语词明确技术动作概念,纠正错误动作,提高技术水平。
语言法以“讲解”为主要手段。讲解时,应力求目的明确、通俗易懂、精简扼要、富于
启发性,并要注意讲解的时机。对高水平优秀运动员可适当多使用语言法。
二、完整法与分解法
完整法是指运动员从技术动作的开始姿势到结束姿势,完整地进行练习,从而掌握技术
的训练方法。其优点在于一开始使运动员建立完整的技术动作概念,不致影响动作的结构和
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此方法多用于学习简单的技术动作或不能分解联系的较复杂的技术动
作。
分解法是指把完整技术动作按其基本环节,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使运动员分别
进行练习的训练方法。其优点在于能减少运动员开始学习的困难,在掌握了完整技术动作中
相对独立的几个部分后,再进行完整练习,从而提高学习的效率,增强掌握动作的信心。
运用完整法与分解法时应注意:
1、对于比较复杂的技术动作,可采用先分解后完整的练习。
2、少儿初学者善于模仿,对于一些不很复杂动作,可先完整练习后再分解练习。
3、一般来讲,运动技术水平越高,分解练习的比例相应越大一些(此时;运动员具有高
度的分化抑制,技术动作各个环节的概念也十分清楚,一般不会因分解练习而影响技术动作
的完整性)。
4、“先分解后完整”或“先完整后分解”都不是固定的学习飞训练程序。教练员应根据
技术动作的难度、结构(组成环节的多少)及运动员年龄及心理特征等来确定采用什么方法。
三、想象法与表象法
(一)想象法
指在练习前,通过对技术要领的想象,在大脑皮层中留下技术“痕迹”,然后在练习中
激活这些痕迹,使技术动作完成得更为顺利和正确的一种训练方法。此种方法在优秀运动员
中运用得更为普遍。
(二)表象法
又称念动法。指运动员在头脑中对过去完成的正确技术动作的回忆与再现、唤起临场感
觉的训练方法。通过多次动作表象,提高运动员的表象再现及表象记忆能力;可以使运动员
的注意力集中于正确的技术要求,有利于提高心理稳定性,从而促进技术的掌握。
四、减难法与加难法
减难法指在技术训练中,以低于专项要求的难度进行训练的方法。如在跳远训练的踏跳
练习中,以弹簧板代替踏跳板。此种方法常用于技术初学阶段。
加难法指在技术训练中,以高于专项要求的难度进行训练的方法。如在排球扣球技术训
练中,加高隔网,从而增加了训练难度。此种方法常在优秀运动员训练中使用。
第四节 运动技术训练的基本要求
一、处理好基本技术与高难度技术的关系
实践证明,凡能够攀登上世界体育高峰的运动员,一般都具备扎实的基本技术。因此,
无论哪个运动项目,都必须长期地、系统地、坚持不懈地狠抓基本技术的训练。即使是在高
水平运动员的训练中,基本技术训练也应占相当的比重。
二、处理好特长技术与全面技术的关系
在很多项目中,有特长技术和全面技术之分。在训练中,这两种技术应当有机地结合起
来。
特长技术是指运动员所掌握的技术“群”中那些对其获取优异运动成绩有决定意义的、
能够展现个人特点或优势、使用概率和(或)得分概率相对较高的技术。在训练中,对这类技
术应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力求使其成为运动员在竞赛中获得高分或克“敌”制胜的主要手
段。
一名运动员(队)是否有“绝招”,是其能否脐身于高水平行列的重要条件。而特长技术就是“绝招”的核心构成部分(表7-1)。日本柔道联合会科研部长高桥邦男在对日本最优秀的柔道运动员(队)的各种特征进行分析后指出,这些运动员的共同之处是都有自己的“得意技”,并由此衍生出其他技术,成为制胜法宝。此外,特长技术还是决定技术风格是否鲜明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狠抓特长技术训练的同时,还应当力求全面地掌握专项运动中的各项技术。这是因为:
其一,专项运动技术动作群中的各种技术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起着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