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德国妇女社会地位面面观(译文3)
(2009-05-19 07: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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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口的半数以上,自然而然地占有选民一大半。然而政治上积极主动
的妇女在西德并不多,这从西德各政党的女性成员比例上可见一斑:德
国自由党百分之二十五强;德国社会党百分之二十四;绿党约百分之三
十三。西德联邦议会女性只占有百分之九点八的席位。直到一九六一年
后在西德联邦政府中才总算有了历史上第一位女性部长。过去数年中除
原有妇女组织外,已开始出现与歧视妇女现象作斗争的自发妇女运动。
律上享有完全平等地位是一九七七年生效的法律确立的。原先关于妇女
只有在与婚姻家庭责任不矛盾的前提下方可就业的规定被取消了。取而
代之的条文是婚姻双方务必在家务与就业问题上达成一致意向。离婚的
条文则改为,经济拮据的夫妇离异时其社会保险金应归女方所有,而不
再依据男方在失败婚姻中的责任程度来制定。婚姻的破裂与否也不再仅
仅根据过失责任来认定。还规定,婚后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应平分;经济
富裕的一方须负责到对方有生活来源时为止。
两人有一人就业。妇女在该国经济、卫生与教育部门的作用变得越来越
重要。
女性承担;夜班工作只有经特别许可方能以妇女顶岗。但是,西德妇女
在其他许多方面仍处于不利地位。每当经济萧条与失业危机降临,妇女
所受的威胁总是更大。此外,男女就业人员在待遇方面亦有很大差距。
德国妇女的工资水平仅及男性的百分之七十三,甚至女性熟练工的报酬
还不及男性非熟练工高。再则,在招聘、晋升等方面对女性的歧视至今
有增无减。例如,在联邦工业系统,男性技师为五十四万五千七百人,
女性只有八千三百人;在联邦机关女性工作人员占百分之十一点四,而
担任高级职务的仅占百分之三点四。
(20年前发表之译文 立此存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