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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下跪还礼不是义务却是责任

(2012-05-06 19:32:18)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城管下跪还礼不是义务却是责任

近日,一条“济南城管下跪劝商贩”的微博引起市民关注,还配有视频。5日,记者联系到了下跪的城管人员,对方表示,小贩给自己下跪,自己承受不起,只能下跪还礼。(5月6日,《齐鲁晚报》)

对于城管来说,他们永远站在舆论的第一线,暴力执法遭曝光,下跪还礼也要被报道。因为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他们注定要受到比别的公务员群体更多的监督与谴责、甚至是谩骂。但是这一事件与别的事件不同,以往我们见到的城管往往是以冷血,甚至是穷凶极恶的形象出现的,济南这个城管的一跪,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的温情。

城管下跪不难得,难得的是给小贩下跪,甚至可以说,给小贩下跪也没什么,但给违章经营的小贩下跪,确实在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了。原因很简单,这与那句“给我三千城管荡平美国”中的城管,太不一样了。

所以说,当下跪的城管被报道出来时,网上一片赞扬的声音也就很容易理解了,“城管中也有好人啊”,“城管也是给国家办事”,“不要把城管都丑化了”,甚至是“不愧是孔孟之乡”这样不怎么搭调的溢美之言都处处可见。

但要指出的是,城管给小贩下跪又有什么值得赞扬的呢?要注意的是,在城管给小贩下跪之前,那个带着孩子的年轻母亲提前已经给他跪下了。就算这个城管的行为值得鼓励,那么众口同声的溢美之词是不是也太不正常了?

城管是没有给小贩下跪的义务,同样也有权利不给小贩下跪,这是他的自由。但是在责任上来讲,或者在起码的礼节上来讲,在小贩已经给他跪下去的时候,他如果不同样跪下还礼,那就是他的不礼貌甚至是粗暴。设想一下,如果你给一个朋友下跪,他会不给你下跪吗?你和一个陌生人握手,他会不伸出自己的手吗?在两个平等的人之间,以同样的方式致礼,这无论怎么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但是,对这个城管的一致赞美却着实说明了几个问题,一是现在我们的城管,在对待普通商贩时的方式和态度都不大对,以正确思维和正确态度对待普通商贩的情况还太少,已经形成了一贯的丑恶形象,所以说出来个做得对的情况,就会让我们有“哇”的一声赞叹。

其次,则是我们自身对待城管的态度还不合理,还没有以正确的平等的姿态去看待问题,除了一番丑化就是以仰视的姿态看他们,总觉的他们是国家公务人员,就不该给老百姓下跪还礼,这其实是一贯的官化思维在作怪。

在我们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城管给小贩下跪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但在我们社会中,每遇到一个公务人员给老百姓下跪就大肆渲染,恰恰说明我们这个社会,还没有做到人人平等。

 

扬州 马桂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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