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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来的“我行贿了”水土不服?

(2011-06-17 11:25:27)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评论

克隆来的“我行贿了”水土不服?

   受印度网站“我行贿了”的启发,近期国内突现多家以“行贿”、“贿赂”为关键词的民间反腐网站,在网友中引发起“民间反腐”的热潮。但记者采访发现,多位站长表示这些网站普遍面临备案困难,而昨日国内第一家系列网站“我贿赂了网”或已被关闭。(616日,《南方日报》)

   “我行贿了”“我贿赂了”和“我行贿啦”仆一建立,掌声不断,有人称这是网友的智慧和理性的表现,也有人期待这几家反腐网站能够真正为国内严重的腐败现象降降火。但短短几天就爆出“我行贿了网”因备案难因备案难或已被关闭的消息,这着实给我们本热烈的期待浇了一盆凉水。

   国内的几家反腐网站都是在借鉴印度反腐网站经验基础上克隆复制过来的。本来印度与中国在国情和文化上就有很大差别,“我行贿了”在印度行得通,在中国就未必能行得通。我们之前见过的网络反腐大多是举报人在网上发帖,形成舆论热点,之后报纸电视等媒体介入,引起相关部门注意之后追究当事人责任。我们的网络反腐大多的是建立在比受贿者更高级别的官员和部门的重视之上的。如果举报没能引起上级部门注意,就算在网上炒得在厉害也难撼受贿者丝毫。

   但遗憾的是,我们现在对腐败的容忍度还是高了点。举个不久前发生的事情为例:安徽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刑,何帮喜和徐顶峰曾涉嫌因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分别向周行贿的事实,写入周案判决书;但是今年两会上,何、徐的名字仍出现在安徽团代表名单内,即便媒体反复质疑、网声为此大哗,还是对其无可奈何。

   再有,国内的反腐,大多依靠窝里斗、“深喉”爆料、侵权控诉、小三二奶甚至是小偷的揭发为主,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反腐体制,也没有能够给举报人提供良好的隐私保护和安全保障。在腐败在一个部门形成普遍现象的情况下,部门内人员已结成利益同盟,就不可能再依靠内部人士爆料这种方式了。而如果靠小三揭发则更可遇不可求了,毕竟也不是每个受贿的人都会写本“香艳日记”。至于侵权控诉则更让人揪心,被精神病的例子我们已见的很多了。

  “我行贿了”作为一个公开揭发腐败的平台,在中国虽有生长的土壤,却难免水土不服。在没能为揭发举报人提供隐私保护,在网络反腐还未能有显著效果的前提下,即使“我行贿了”不关闭,作为一个公开的网络反腐平台还是不会有多大作为的,毕竟现在敢实名举报的人能有几个?在中国,真正因为网络揭发而落马的官员其实少之又少,但网络反腐作为反腐的一个重要部分,其价值和影响还是不容忽视的。我们还是期待着网络反腐的进一步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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