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投毒案 地方政府欠民众一个解释
(2011-04-14 11: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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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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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马桂路
甘肃平凉投毒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吴某、马某夫妇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但由于有关方面迟迟不公开、透明地介绍案情以及案件的相关情况,当地民间各种传言满天飞,甚至出现无人喝奶导致奶农倾倒牛奶的情况。(4月13日《西安日报》)
投毒案已告侦破,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经抓捕归案,但其作案背景和动机却仍是个谜,当地政府对此讳莫如深。案子破了,犯罪动机还在躲猫猫,不能不让人质疑投毒一案是否还牵扯到一些不可告人的利益关系。在遇到这样的紧急事件时,民众的知情权应当是放在第一位的,政府一味打马虎眼,只会引起民众的猜疑。如今谣言四起,牛奶滞销,甚至出现奶农倾倒的情况也证明民众对投毒的恐惧,进而引发对牛奶的不信任心理。不给民众一个合理的解释,事情恐有进一步恶化之虞。
在遇到紧急事件时,政府要做的就是保证民众的知情权,信息公布一定要及时和透明。但可惜的是迄今为止,一些地方政府仍固守“多披露信息会引发麻烦”的心理,不想着及时调查事实,公布信息,反倒是一味压制,企图封锁信息。双汇“健美猪”事件后,漯河政府不及时公开消息,反而派人监视境内记者活动,相似事情我们已见得多了。由于信息的不及时,不透明引发的谣言也让民众很受伤,日本地震,国人抢盐,谣言之害真是猛于虎。
此次平凉一桩投毒案就能引发谣言,导致牛奶滞销、倾倒牛奶的发生,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按理说犯罪嫌疑人已被捕归案,民众应该放心才是,可现实情况远非如此。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背景和作案动机,当地政府的“不便透露”足以引发民众的种种猜测,案件动机不明,终归是个糊涂案,以后是不是还会发生这样的案件就很难说。在处理紧急事件时,无论哪一个环节,政府都不能马虎大意。尤其是在涉及民众健康安全问题上,政府公开信息更应该及时透明,公正客观,这不仅是对民众负责,更是其自身职责所在。
当下许多地方政府在处理事情时怕群众知道得多,似乎信息越透明越清楚就越会惹乱子,这还是根深蒂固的“固化”思维作怪。民众知道的越多,政府越要拿出确实可信的事实来服众,更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安民。这对政府亦或官员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考验,进而是对她们更高的要求。不深入调查,不学无术的官员是不可能得出真实全面的信息,进而拿出可行之策的。
从这个层面来说,信息公布的及时与否,透明与否,不仅考量着政府与官员的执政心态,更考验着他们的执政水平。但,身为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本是执政理念,既然执政为民,那还有什么不能让民众知道的呢?平凉投毒案,当地政府还是拿出诚意来,尽快给民众一个交代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