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情结的自我批判
近三个十年与文学纠缠不休。
第一个十年是考学历,参加汉语言文学自考,从专科到本科,渐渐地喜欢上了文学,后来沉溺其中。第二个十年是从事文秘工作,涉及新闻工作,为搞好不断学习写作,重点是学习公文写作、应用写作,也算是学文学。第三个十年是看到“三不朽”于己而言唯“立言”可行,加之有较多业余的闲暇时间需要充实,为不虚度光阴便立志“废纸三千”,撰文之时恰好作文2700余篇,立即想到“行百里者半九十”。纠结三十年,不离不弃,未曾开花结果,却也枝繁叶茂,郁郁苍苍,赚的“清高”形象,幸耶不幸?
既然未曾开花结果,为何又还要缠绵三十年?
一则另有主业,有点闲也有点钱,闲与钱仅仅够玩味玩味文学而已!拿去玩音乐买不起昂贵的钢琴,拿去搞美术扛不回价格不菲油彩宣纸。也就是说爱好文学也是量力而行,别无选择。二则自己长期从事文秘工作和其它离不开应用写作的工作,需要文学、写作知识奠基、辅助,学文学算是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第三呢,自己长期在山区基层工作、生活,走村串户带上一支笔、一本书行,不仅方便携带,也算是随时随地“播种文明”,顺便还是一副文人模样……
综上所述:我过去的文学情结是工作需要,是业余爱好,是不得已而为之,还有点歪打正着的意外收获!
如今还需要和文学纠结吗?纠结或者离弃有何利弊?
三十年的爱恋,当然是日久生情了!不是志趣也算兴趣,就算不够浓厚也是难分难舍吧。
倘若只是业余爱好而已,就无所谓利弊。问题是文学已经成了我三十年来的主要爱好,唯一爱好,侵占主业的爱好,意欲其成为职业主业产业的爱好。这样就有问题了:具备以此为业以此谋生以此致富的本领吗?即便可以为职业主业,也还要问一问:“从事其它职业是不是来钱更多致富更快?”
人贵有自知之明:于我而言,文学不足以为业,不足以致富。即便作为爱好,也不能让爱好影响主业!缘文学而求富贵,无异于缘木求鱼!!!
三十年来南辕北辙。前途渺茫,回头是岸?“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自知是如此明了,为什么还要作文自我批判?
其一,过来,直到今天,投入文学爱好的时间精力还是太多,还可能影响主业,影响创业。因而需要批判,改正。特此作文以记录!
其二,立德太遥远,立功没机会,立言则貌似容易,甚至还有凭借文学立言的梦想。特别是看到三十年来从事的职业无从“扬名立万”之后,文学就成了一根救命稻草。
综上所述:功名心重,而文学连救命稻草也不是!且抛开神马虚名浮云——可保留文学的业余爱好,发财还须另辟蹊径!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