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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说话
——作文杂记之三十一
说话、写文章至少涉及三个主体:说话写文章的人、听话看文章的人、话语文章帮助或指向的人。简单地理解为“我”与“你”在说“他”。
除了上述三个主体外,还有两个关联对象:一是旁观旁听者;二是被拿来说事举例的对象(或理论)。这两个关联对象通常也可能成为“听”的主要人物,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被拿来说事的对象者是参照物、对比者,通常会关心自己在别人言谈中的“角色”、“意义”。
基于上述“三个主体、两个关联”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写文章、坐谈话的时候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考虑对各方面的影响,注意各方面的反映和回馈。有时候,和张三说话,旨在影响李四,也就是“旁敲侧击”。大家知道还有“指桑骂槐”、“敲山震虎”、“声东击西”等。
我们说话、写文章,除了目标所指的对象以外,往往还有其他的听者、受众,这是我们要引起重视的。比如为自己的某事打报告、作请示,往往只考虑说明情况、事理,却不曾注意“听的、看的领导怎么看”,往往就会有无意间引起“受众”不快、反感,导致有违初衷,不达目的。有人向领导报告工作,只说自己如何如何努力、幸苦,忽略了领导的投入、智慧、贡献,让领导“有想法”,这样的事例很多。还有人,写的是个人思想、见解,对象是个别人,不曾想文章被传抄、发表出去,可能就会论及大多数,影响甚至伤害一大片,招至“群起而攻之”!这样的因书信被公开遭祸患的历史事件不少。
当然,我们的谈话、文章要是能全面、清晰、准确地把握“三个主体、两个关联”的话,毫无疑问是能极大地发挥谈话、文章的积极意义的。事实上这样优秀的谈话、文章比比皆是。我们稍加留意就能有很好的借鉴、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