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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接待过程的心理博弈

(2012-04-25 11:24:54)
标签:

杂谈

思考

分类: 春之耕

信访接待过程的心理博弈

 

 

信访人:                    接待机关:

1、我利益受损了。      不是我们造成的,我们不能替人家赔偿!至于责任追究,我们也没有权力呢!

2、我权力被剥夺了。    我们协调协调,但政治上我们都是弱势群体!有没有效果很难说,你别抱太高期望!

3、我揭发违纪行为。    那得去纪委、监察局!如果违法了还可以去检察院举报。

4、我被非法侵害。      这属于法院裁决的范围!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我们不予受理!

5、我觉得他们不讲理。  我深表同情,但这里是按政策法规办事的,有些道理还真讲不通!

6、我心理不平衡不舒服。(这人是不是精神不正常的呢?提防着点!)

7、我要找上级领导。    别违规违法啊,那是要被制裁的!按照规定“对上访过程中违法的,先处理违法问题,再处理信访事项”!

8、那我该怎么办。      “依法按政策”办呗!我们可以给你提供咨询!(其实,真能依法按政策办,也就没有上访了)

9、怎么按政策办啊?    就是该找谁找谁去!

10、我静坐、跳楼!     那是要挟政府,是违法的!(呵,真正到了这样的程度,也就不是我们的工作范围了,属于公安的事!)

 

信访接待者口头上怎么答复信访人,千变万化!心里的答复却又万变不离其宗,就是上面那几句!所以“信访”这个途径、制度或者政策的存在、效能都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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