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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拿万元“出场签字费”的“法学专家”们的境界

(2010-01-08 13:18:42)
标签:

法学专家

法律意见书

龚刚模

李庄

重庆

黑律师

杂谈

分类: 世说新语
据《南方都市报》载:对于龚刚模案,李庄曾以康达律所的名义,邀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泰斗级人物、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刑法学界权威、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兴良等4位著名法学专家,进行专家论证。几个小时的论证后,专家们一致的意见是:1、龚刚模在涉黑组织中不具备黑老大地位;2、在李明航被害案中不负主要刑事责任。“这样的专家论证会,实际上大概只需要花费几万元”(每位出场参与论证签名的专家只需给1万左右的出场签字费)。北京律师李劲松说。而对此现象,有研究者指出,“当事人之所以让法律专家或学者提供专家法律意见书,看重的是法律专家或学者的权威,对法官判案的影响……大多数的法官还是对专家的法律意见书比较重视的。”
短短的一段文字,让我顿悟李庄事发后,以中国政法大学为首的“法学专家”们为什么有如此快速的反应了。原来他们是拿了“出场费”的。
由此想到,这样的专家论证到底有什么客观与公正性。我想受邀参加论证会,发表意见,签字画押,从而左右司法审判,恐怕已经是司法界的“潜规则”了。“法学专家”们自然心领神会。一名专家,当他明知道要他发言的目的(康达律师所是罪犯的律师,自然希望得到专家的有利论证),明知会后的近万元的“出场签字费”在向他招手,明知会议的法律意见书会左右法官的判案,他能做出不利于发钱者的结论发言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真能做到凭良心说话,真能客观公正,真能仗义执言,为国家,为人民利益,做个好专家,甚至起码做个好人,真的很难呀。
博主对这些“特殊材料做成的人”表示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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