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在接受人民网访谈时指出,2009年将有11个省份进行新课改高考。有的省把学业水平测试作为高考总分的一部分,作为录取的参考。今后的高考制度将包括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评价,以改变“一考定终身”的考录方式。
这11个省,包括从2007年分别实行新课改高考的山东、广东、宁夏、海南、江苏,从今年开始实行的辽宁、天津、安徽、福建、浙江,以及国务院批准的教育改革综合试点地区上海市。而从明年起,北京市也将实行新课改高考。

和原有的高考体系相比,新课改实施后和之前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对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改革。
2.在今后的高考制度要有学业水平测试。在目前进行的11个省的新课改的方案中,有的省把学业水平测试作为高考总分其中的一部分,有的省大体要占10%,有的省也列入到20%。
3.要有综合测评。也就是说,除了高考成绩,还应有其他方面的综合性评价,需通过这些综合性评价来反映一个人。
4.招生制度要多元化,要有选择性,要多样性。
有人说,这次新课改高考,是自1978年恢复高考30年后,关于“高考改革”的各种呼声当中,教育部门反应最大也赢得掌声最多的一次变革。而究其原因,正是因为新课改高考,开始将其他因素纳入高校录取因素中,而不仅仅只看成绩。并且在学生进行高考择校时,也有了更为实际的指导方向。换句话说,就是要将现在的高考“独木桥”变为高考“立交桥”;将“成绩单”变为“评价单”,将“学为考”变“考为选”,彻底改变“唯分论”。
过去之所以将高考称为“独木桥”,不仅仅因为高考曾经是许多学子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途径,也是因为高考只以考试成绩为准则的“唯一性”。这样的选拔方式不仅忽略了学生个性的发展,也将“应试教育”一次次被推上风口浪尖。针对高考改革问题,《中国青年报》曾做了一个大型的调查,97.5%的调查者认为现行的高考制度可行,但92%的人认为高考制度要改革。
为此,新课改高考开始提出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生,采取相应的教育形式以及选拔和录取方式,让考生能多渠道、多层次接受适合自己教育的“立交桥”。
从新课改高考的内容上看,“成绩决定一切”也有了很大的改观。“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测评”都将从很大程度上改变“分数决定命运”的历史。
之所以将“学业水平”纳入高考的一部分,是因为在很大程度上,学生的学业水平能反映一个学生的状况。而“综合测评”所体现的价值,是要反映出学生的情感和态度。一个学生的成长和他平时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言行都有很密切的关系。要反映一个人,靠一次考试是远远不够的,“综合测评”恰恰填补了这个空白:未来将更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评价,不仅为学生提供分数,更要通过考试的各种数据,为考生提供知识、能力、特长和潜质的评价报告。并以此帮助学生了解自身的长处和优点,理性选择发展方向。
从“一考定终身”转变为“多元评价”,新课改高考是不是代表着我国高考体系的未来走向呢?
作为我国高中教学的一个指挥棒,高考对我国的基础教育有着非常强的指导和引领作用。与以往“过多关注书本知识和考量,过于重视笔试测试,评价单一,对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不够”相比,新课考的“多元评价”将高考变成了一个好的评价:在降低了一次性选拔考试成绩的比重,增加了素质评价的比重下,高考的负担切分到其他的载体上,高考只负担它所能承担的部分学业评价的价值任务。这无疑是一个进步的方向,也是“应收教育”真正走向“素质教育”的一个质的飞跃。
如今已有11个省份将学业性过程性、形成性的评价纳入学生进入大学的成绩,来自各界的反应也颇为良好。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不久的将来,其他省市也将会朝着新课改高考迈出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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