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盛行背后是错乱的权力授予
(2014-08-18 09:03:44)
近期,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就在前几天,为提拔为茂港区区长,副区长谭某为茂名市原市委书记送上约30万美金的贿金。此外,还有一位此前认真工作没有得到升迁,反倒通过20万的贿款得以上升的信宜镇镇长。(8月17日《京华时报》)
官场不是商场,公权不能买卖,这本是现代社会权力运行的逻辑起点。可在茂名的官场图谱中,公权不但可以成为商品进行明码标价的买卖,甚至还异化成了一条升迁必须通过买卖的隐性规则。其最直接的危害,便是通过隐性规则的辐射半径,堵死底层向上层的正常流动通道,从而为自我的延伸制造更为适宜的生长空间,并以此达到无休无止的恶性循环。
但要剥开这一恶性循环的初始链条,我们便不难发现,这置身买官卖官规则中的官员们,他们的得逞,其实都源于错乱而又失序的权力授予方式。
在一些地方,处于权力末梢的一把手,往往对其属下的权力分配有着绝对的话语权。而当下的运行机制,时时又体现出“对民众负责是敷衍、对领导负责才是重点”的官场乱象,以至于一个人在官场上的命运,往往不是通过自己的努力程度、百姓的评价结论来体现,反倒是通过上级领导的“个人想法”来定夺。这个时候,只要下属明白领导的“想法”,并投其所好,一些领导便会绕过正常的升迁程序,通过各种手段完成买官者获得升迁的目的。
这其实也是买官卖官现象得以风行的根本所在。当领导手中的权力成了最重要的资源分配权,而与之配套的监督问责机制又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时,上一级领导手中的公权便会成为个人私权,成为其敛财、敛色的重要工具。而问题的症结也恰好在这里:当一个人用行贿的方式在上级那里获得职位升迁后,他并没有反省自己的升迁方式是否符合程序,反倒是复制先前的买官手段在下属那里获得同样甚至更多的回报,而这样的人越多,买官现象便会越猖獗,权力谱系溃烂的面积也就越大。
或许有人会问,中央组织部、中央纪委早在2008年就联合颁发了《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意见》的相关文件,在人事调动上我们也有《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什么买官现象还如此猖獗呢?这其实并不难理解。在一个整体溃烂的官场环境中,如果处于权力末梢的人都对这些规定置若罔闻,那么其效仿者必趋之若鹭,当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形成某种默契后,很多成文的规定便会退到底线之外,取而代之的,便是领导权力下的命令话语。
要根治这样的痼疾,加强民众监督、加大反腐力度当然是重要的一个方面。而最根本的,乃是通过制度的推进作用,来监督当下权力的授予方式。只有当权力的获得不是由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协商授予时,买官现象才会失去最原始的推动链条,而由此衍生的权力积弊才会得到根本清楚。否则,在缺乏公众选择与制度监督的语境中,私密化与个人化的权力授予仍会成为买官卖官的重要根源。
刊8月18日《成都商报》:http://cdsb.newssc.org/html/2014-08/18/content_21005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