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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快启动城市内涝问责机制

(2012-07-24 00:02:47)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随感

请尽快启动城市内涝问责机制

                                             文/张剑

7月21日,北京遭遇61年来最强暴雨。截至7月22日上午,北京五环路、六环路往京港澳高速进行交通管制,社会车辆无法通行。公路已经完全被淹没。据统计,昨天的强降雨及强风造成北京市城区10人死亡,多人受伤。一些网友发微博,表示愿意敞开门,让无法回家的人们暂避或者借宿。(7月22日《新京报》、中国广播网)

 

   去年此时,一句“到XX城市看海”这个颇具诗意的浪漫话语不知刺痛了多少公众敏感的神经。时至今日,当“海景”再现,当人们再一次怀着忐忑的心情体验“看海”背后的悲情与无奈时,那个曾在汛期之时才会被提及的经典之问再次引爆了舆论的沸点:“解决城市内涝之困究竟路在何方?”

 

的确,关于城市内涝,我们有过很多解决之法。比如“下水道是城市良心”的治理之说,“地上增长与地下同步”的破解之道,“立足国内,借鉴国外”的维护之方。然而,当这些看似“固若金汤”的治理之术一旦遇到一个“生气的龙王”,其构筑起来的防涝防线便会功亏一篑。于是,极端天气再次成为我们自我安慰的砝码,可解决城市内涝却依旧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恶性怪圈中。

 

不可否认的是,极端天气可能依旧是造成城市内涝的主要原因。但是,极端天气年年有,难道我们每年都要让一场大雨轻易去瓦解一座城市的公共秩序?每年都要牺牲无数性命去敲响解决城市内涝的警钟?显然,这样的解释已经不能服众。在我看来,解决城市内涝的治本之策还得启动必要的问责机制,让行政问责从法律法规的管辖层面上去寻找一个可供突破的解决办法,使得任何部门都不能再以“极端天气”为借口而任意为之。

 

事实上,对城市内涝进行问责,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去年7月,武汉纪委就曾对造成武汉城区严重渍水的4名税务部门主要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武汉市“市民尝苦果、主要领导买单”的做法一时间成为坊间美谈。然而,一年过去了,当很多城市再次面临内涝之困时,类似问责的做法却依旧“羞答”得不敢与公众见面。

 

一场暴雨检视一座城市的良心。当暴雨来时,检视的是这个城市有无互帮互助的人文情怀,当暴雨退却,检视的却是这个的城市管理者有没有痛定思痛、反思前行的决心与勇气。进一步讲,暴雨拷问的是这个城市有没有启动相关问责机制,将“天灾”中的“人祸”魅影挑拣出来,以改过自新、负荆前行。

 

遗憾的是,一些城市管理部门对造成城市内涝的诸多人祸魅影作了太多呵护,“龙王发怒、市民买单”的现象在很多城市还普遍存在。可实际上,造成城市内涝的主要原因还多与城市管理者责任意识不强、部门之间联动不到位、城市发展的目光太过短视以及排水系统旧疾太多等密切相关。这些管理层面的硬伤直接放大了城市内涝带来的危害效应,使得民众出行困难、财产受损,甚至不得不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

 

基于问责机制的严重缺位,一些显而易见的错误没有得到及时根治,一些本该受到处理的责任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行政管理与法律规束之间的严重偏差直接导致了城市发展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当一场暴雨将我们拉回现实,我们往往也是剜肉补疮、抑或饮鸩止渴,在声声叹息中收拾一地狼藉。

 

可见,启动城市内涝问责机制,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虽然现阶段问题还很多,情况还十分复杂,但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只要我们的城市管理部门能够抛弃自我保护和一味溺爱的心态,真正做到有罪必罚,每天进步一点点,每天在反省中改变一点点,那么,改变城市内涝现状也不会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相反,如果我们只把“启动城市内涝问责机制”挂在耳边,坚决推行“我有错,但我拒绝改正”的工作作风,那么,类似悲剧,一定会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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