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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逼捐,一元钱也会亵渎慈善的尊严

(2011-09-02 08:06:54)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随感

强制逼捐,一元钱也会亵渎慈善的尊严

文/张剑

湖南长沙县教师称,每月工资中有几十元被统一收去参加“一天一元捐”活动,当地管理捐款的长沙县慈善会称,2010年政府发文要求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等捐款,目的是帮扶贫困。慈善会会长称,老师道理觉悟是最高的,不应在乎这点钱。(中国广播网8月31日报道)

 

坦率的讲,企事业员工、从政干部以及学校教师每天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一元钱捐给慈善会,这对他们每月工资的总收入并没有太大的影响。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执行这样的“政策”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须征得捐款人的同意,不能以任何形式裹挟或逼迫捐款人做出捐款行为;其二,捐款不是为了完成某种政治任务,不是为了“衍生”更大的权力空间。否则,这类捐款不但违背了捐款人的行为初衷,更亵渎了慈善的固有尊严。

 

从长沙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的通知》中我们不难发现:“一天一元捐”活动的开展不但没有征集广大捐款者的意见,更为重要的是,它是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全县开展的。于此两点,就不难佐证长沙县逼迫企事业员工捐款的无理与荒诞。

 

一方面,慈善从来都是干净的,它的干净,容不得任何杂质的渗进;另一方面,支持慈善,完全出自公民个人自愿,无需任何权力的干涉。一旦慈善在公权的指引下掺进了更多杂质,一旦慈善在毫无边界的公权下肆意扩展,那么,任何性质的慈善行动都可能沦为慈善与公权的二人表演,由此而滋生的,不但是民意的轩然大波,更可能是慈善与公权的联合腐败。

 

退一步讲,即使所有的员工都愿意为长沙县的慈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即使他们对长沙县委、县政府下发的文件也毫无异议,但这并不能代表长沙慈善会就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对老师进行道德批判。长沙县慈善会会长彭三明公然强调“老师觉悟是最高的,也是扶贫帮困的先锋,不应在乎这三四百块钱”。彭会长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但必须得厘清这样一个事实:教师觉悟的高低与捐款自愿并没有天然的联系,道德法则只宜律己,不宜律人。如果动辄就站在人性的高度逼迫他人表爱心,逼迫他人作出看似慈善的举动,这样的行为看似在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而其本质却是在为慈善事业泼冷水。

 

纵观长沙县“一天一元捐”的慈善活动,我是在没底气去相信这种行动会对慈善事业有多大改观。因为公权侵犯私利的慈善,不过是一场“昙花一现”的华丽表演,它不但背离了慈善事业的初衷,更会使人们对慈善事业产生本能的抗拒之感。即使每天被捐一元,它伤害的,最终是慈善的尊严。

 

新闻来源:http://china.cnr.cn/xwwgf/201108/t20110831_5084425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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