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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二胎

(2013-03-26 09:58:09)
标签:

计划生育

年龄限制

山东

分类: 我眼中的社会

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越来越多,孤独的孩子如同单飞的小鸟,充满了孤寂落寞之感。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心理都渴望孩子有一个成长的伴儿,可以分担人生过程中的风雨,可以分享生活的滋味,可以相互搀扶一路走过生命的春秋。众星捧月,故而月儿才显得孤独无依,现在一个家庭,甚至两个家庭仅仅只有一个孩子,纵使孩子享受如同太子和公主一样的呵护,他们的内心不同样有着月儿一样的孤独无依之感么?好在,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有所限制地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由于诸多限制,很多家庭同样被无奈地隔绝于二胎政策门槛之外。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记者从山东省法制办了解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新的条例删除了生育二胎对女方年龄的限制。另外,异地工作和流动人口有望在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据山东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原来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而这次的修正案(草案)删去了这一条,这也就意味着取消了对育龄妇女的生育年龄的限制。此外,草案还将“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可生二胎,改为“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可生二胎。除了这两点之外,二胎生育政策其他方面的相关条件,这次修订没有变动。

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纵然有诸多限制,起码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很多孤独的孩子有了弟弟或妹妹相伴成长的希望。过去有年龄限制的情况下,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偏向高龄,失去了生育的最佳年龄,无法保障优生优育,同时高龄产子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新的条例删除了生育二胎对女方年龄的限制,这一新的举措解决了诸多隐忧,值得期待!

去年年底的时候,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之后,山东的济南、青岛等地便相继出台了规定,异地工作和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而随着这次新《条例》的颁布,这一便民举措将扩展至全省范围。

好的举措已经出炉,但毕竟只是山东省范围内的举措,现在唯一期待的,就是这一便民举措是否能够全国推广,让福祉更大程度惠及全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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