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们在美国发现了一种带安全保护的电源产品叫GFCI,GFCI是“接地故障漏电保护”的英文缩写。它是美国80年代开始强制推行的一种安全装置,而且美国政府还规定,每两年必须更换一次。因此它的年销售额达到了30亿美金,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
我们从搜集到的一些相关资料中注意到,这个巨大市场只有四家美国公司垄断。而且我们在进一步接触中发现,从上世纪中叶到21世纪初,有39家国外企业进入了美国GFCI市场。结果这39家企业全部被美国的500强公司莱伏顿电器公司以侵犯其专利为由诉上法庭,最后都是以被告要求和解而退出美国市场。
但是我们从中也了解和分析到,美国莱富顿公司利用机电一体化的原理制造了GFCI产品。而之前的那39家公司生产的产品也都是利用了机电一体化的原理。所以我们在研发的初期,就确定了要避开机电一体化原理。利用我们的永磁式动作原理实现GFCI的基本功能。这就是我们最初研发的出发点。从本质上避开莱富顿公司的专利技术。
我们把这个产品设计成功以后,将产品送到了美国两家律师事务所,告诉律师把我们的产品针对莱富顿的专利做非侵权的的司法分析,结果两家美国律师事务所都做出了相同的结论。通领科技集团生产的GFCI产品,不侵权美国莱富顿公司的专利。我们拿到了这个律师文件以后,增添了我们的自信。我们把非侵权的文书给了我们的经销商,也提高美国经销商对销售我们这个产品的信心。
从2004年的一月份开始,我们的GFCI产品进入了美国市场。由于我们产品的性价比高,三个月就占领了美国38个州的主流市场,而且销量直线上升。通领科技的产品当时已经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看到这种形势,我们开始准备新的生产场地,和新的设备。而就在这时,我们接到了美国墨西哥州经销商莱克公司的电子邮件,向我们来电告急,美国的莱伏顿公司把他们诉上了法庭。
两个星期内,他又给我们来了两封电子邮件,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他们说莱伏顿公司为了起诉他们,从纽约总部派出了七个大牌的律师,就是为了送一张诉讼书到墨西哥州联邦地方法院。此时莱克公司感到了巨大的威胁,因为他们从中已经看到了,莱伏顿公司财大气粗,送一张诉讼书就动用了7个大牌律师亲自从纽约跑到墨西哥州。
纽约到墨西哥州乘飞机将近4个小时,2000多公里的路程。实际上不需要七个大牌律师去送,第一说明了莱伏顿财大气粗,第二莱伏顿就是要警告莱克公司,这场官司他们非要打到底不可,非要赢不可,这是一种威慑。
莱伏顿告莱克公司的理由是莱克经销通领科技的产品,理由是莱伏顿方面认为通领科技集团生产的GFCI产品侵犯莱伏顿的558号专利。
事实上2003年,我们成功研发出以永磁式技术为核心的GFCI产品后,就马上在中国申请了五个专利,在美国申请了三个专利,我们申请了专利之后,还对其他的专利进行了检索,发现我们的专利迄今为止是全球独一无二的。和莱伏顿公司的所有专利一点关系也没有。
而莱伏顿还不单单起诉一家莱克公司,在之后短短的三个月时间,我们收到了包括莱克公司在内的四家美国经销商的告急电子邮件,他们在各自所在地的联邦地方法院,被莱伏顿公司起诉了。莱伏顿为什么要起诉经销商,而不是直接起诉生产厂家?
我们发现,第一,在四个不同的地方法院起诉,他要付出四倍的诉讼费用。作为一个百年老店,莱伏顿有雄厚的资本不在乎巨额的诉讼费用。但是,中国企业不可能承受。第二,起诉经销商就是把中国的产品从根子上切断,不让你进入美国,不让你美国的经销商再继续销售通领科技集团的产品。
通常维权最基本,最有效的方式是直接起诉生产厂家,停止生产,赔偿损失。从源头上切断这个侵权产品的来源。莱伏顿采用起诉经销商的手段,说明他的目的就是要把我们通领的产品赶出美国市场。他的目的不是在维权。应该说是他滥用知识产权,利用恶意诉讼,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
那个时侯我感到非常的愤怒,同时也很恐惧。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对手,而且当时我们对美国的法律一点都不懂,不知道这个官司怎么打,这个官司耗费的财力有多大,这个官司要打多长的时间。
摆在我们面前有两个选择。
第一是退缩,我们可以说,美国人告美国人,让他们自己去打官司。因为我们和我们的经销商没有签订共同防御条约。但是这个选择就意味着我们从此将退出美国市场,因为没人再敢卖我们的产品了。
第二个选择是应战。积极地应对,和莱伏顿打一场有实质性,有技术含量的知识产权专利官司。
可是如果应战,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有两大危机。第一,我们能不能够承受美国巨额的诉讼费用。第二,即使我们能够承受这场官司的所有费用,也能够赢得这场官司。但到那时,会不会我们官司赢了,钱也花了,市场却消失了。
两个选择,都是非常痛苦的,我们的董事会开了三天三夜,最后我们统一了认识,选择应对,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应对才有战胜的希望。
我们和我们的供应商在美国开了一次会议,我们答应这场官司全部的费用由通领科技独家支付,不需要经销商一分钱。但是经销商必须跟我们签订一个协议,在我们官司期间,必须要继续经销通领科技集团的产品,经销商接受了这个协议。
后来我知道在美国以前从没有这样的先例。经销商说,“您是怎样会想到这么样一个办法,既保住了市场,又打赢了这一场官司”。我说,“这就是我们东方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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