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其它”
上午9点50分读到《再说“其它”》一文,谈及“其他”和“其它”的使用问题。文中认为没有什么时候需要用“其它”,什么时候都不需要用“其它”,“其它”一词的出现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为了凑个热闹,我在10点钟发了一条评论,谈了一孔之见。不是“余好辩兮”,而是意犹未尽,于是撰文交流,既交流感情,又交流心得。网络是相互交流的好平台,这里再借助它也来说说“其它”。
据我个人的理解,中文是以汉字为骨骼的,现代汉语依托于古汉语。从古汉语到现代汉语,“其他”大约有三个衍变和发展过程:古人造字时只有“其他”,包括了所有的人和事物。随着女性地位的提高,之后人们又创造了“其她”。“她”与“他”不是为了“分庭抗礼”,而是以分性别,体现各自的群体,也是对女性的尊重。再后来,为显示人和“其它”事物的区别,人们又“创造”了“其它”。“其它”只能指“人以外”的“事物”,包括事和物,当然也包括“人”以外的动物。由此可见,凡独指事物时,既可用“其他”,也可用“其它”;但凡“人”和“物”相提并论时,只能用“其他”,不可用“其它”。社会是发展的,文字也会随之而发展。由于“其它”是随社会发展需要“后创”的,也就“约定俗成”了,正如许多新字新词一样,“习以为常”和“习非成是”了,不能一概说是“错”。
“其他”、“其她”、“其它”虽可分用,但“其他”则“管总”,包含“其她”和“其它”。今人用“其他”也是无所不包的,而一旦用了“其他”,就没必要再用“其她”和“其它”了。此乃管见,未知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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