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赵传先:物业税征收从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修订拉开序幕

(2010-04-11 22:53:05)
标签:

杂谈

房地产

赵传先

律师

分析研究

楼市研究

分类: 楼市宏观分析

物业税的征收从《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修订拉开序幕

 

    据中国经营报消息,《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经开始着手研究修订。财政部意图通过这份规章的修改,在不开征新税种的情况下,达到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保有环节增加税负以控制楼市投资行为的目的。本人认为,这是物业税开始征收的起步。

 

    事实上,我国的房地产保有环节并非无税负。《房地产税暂行条例》颁布于1986年,目前各地方政府对此条例的执行方式,均是只对城镇的经营性用房,如商业、厂房等征税,而对居民住宅的保有环节实施“免征优惠”,这也是目前城镇住宅保有环节无税负的制度原因所在。

 

   房产税属于现有税种,只是国务院行政法规,不须经全国人大批准,能在短时间内调整税基、税率,地方政府想要从严征收,只须报经中央相关部门和国务院批准即可。若开征物业税,必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现阶段可能有一定难度。

 

    综上,本人认为,1、物业税的征收将从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开始。对于大户型和非自住型高档住宅保有环节增加一定税负。

 

    2、先从一线城市作为试点,再向全国铺开。

 

    3、再对房地产的物业税进入立法规划,最终征收物业税。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