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阴谋”:起航:荷兰东印度公司——股场游戏的缔造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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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司?
什么是上市公司?
什么是股票?
什么是IPO(首度公开募资)?
这些股民们耳熟能详的名词,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说:没有荷兰人,就没有上市公司,也没有今天的股市。
l 荷兰东印度公司——股场游戏的缔造者
荷兰人的血液中与生俱来就充满了冒险与赌博精神。“小富即安”的生活在荷兰人看来是完全不靠谱的。16至17世纪,随着西方航海理论日趋成熟,荷兰、英国、西班牙与葡萄牙揭开了海外扩张的篇章。他们游弋于全球各地,建立了庞大的殖民体系,在各港口间从事国际贸易。
在东印度群岛一带,很多荷兰人做着香料生意,但那时香料的价格非常不稳定。若有两条船同时抵达港口,就会导致货物供给过剩,利润受损。为了稳定利润,荷兰商人想出一个好主意,那就是不再“单干”,而是联合起来成立一家带有垄断性质的“公司”,从事该海域的所有贸易。商人之间不再是竞争的关系,而是相互协调。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应运而生,并用贿赂皇室成员的方法,拿到了为期20年的皇家特许执照,用于垄断从地中海到东印度群岛,以及新发现的所有地区的贸易。
航海带来的收益极其可观,但风险同样不容小觑。每一次出海都是一场豪赌。成功则赚得盆盈钵满,失败则有可能倾家荡产。暴风雨、搁浅、水手染上坏血病、遭遇海盗袭击……任何一次意外事件都会让出资者血本无归。虽然荷兰人骨子里喜欢冒险,但失败的代价过于昂贵,完全让船主承担是不可思议的。
荷兰人很快想出了解决办法,那就是建立“有限责任制”,分摊利润和风险。每次出航前,荷兰东印度公司首先为本次航行招募资金。在这里,“股东”的概念首次出现,这些人只负责出资,他们可以既不是船主,也不是商人,其目的只是分享此次航行带来的利润;当然,如果航行失败,他们也必须承担责任,但这只是一种“有限责任”,意味着损失绝无可能超出自己所投入的本金。
起初,荷兰东印度公司只面向特定群体募资,这些人多是“达官显贵”,而募集资金的用途也只限于某次特定的航行,所以每次出海前他们都要募资。
随着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大,这种“定向融资”的弊端逐渐显现。一方面是资金量太低,往往仅够几条船只使用,无法供养一只舰队,更不必说让几只舰队同时出海了。此外,为了防止殖民地居民“揭竿而起”,东印度公司还需要雇佣私人军队,开销巨大;另一方面,荷兰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许多平头百姓也渐渐富裕起来。荷兰民间有着大量储蓄,却苦于没有投资渠道“以钱生钱”。好赌成性的荷兰人无法容忍自己坐拥大笔“闲钱”却无用武之地。
在这种状况下,荷兰东印度公司大胆改革了其融资模式,不再选择特定股东,而是面向全体公众募集资金。也就是说,只要有钱,谁都可以成为东印度公司的股东。这被公认为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IPO(首次公开募资,Initial Public Offer),是一次划时代的革命。IPO不同于先前以“单次出海”为目的的短期融资,它的特点在于把“公司”和出资者永久性地绑在了一起。东印度公司向公众发行了一种特别的凭证,每份凭证不仅代表持有者拥有一部分公司所有权,而且永久性地拥有利润分享权。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公司每一次出海,出资人都能从中分一杯羹。如此一本万利的好事,谁会拒绝呢?
这份凭证的名字,就叫做“股票”。
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行的股票,很快就在荷兰民众间掀起了认购狂热,公司从此名震四海。许多一生连桨也没划过的人,也对公司舰队的一举一动关注有加。每一次出航,成败不定,股价当然也起伏不平。不过在“好赌成性”的荷兰人眼里,这种刺激无疑是难以抵挡的,他们永远不会爱上一个确定的结果。(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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