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清政府决定铁路干线由政府出面筹款建设,但苦于囊中羞涩,盛宣怀不得不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磋商数月,会晤将近20次,辩论止数万言。于原约稍可力争者,舌敝唇焦,始得挽回数事,实已无可再争”。贷款合同的条款不断地向有利于中国的方向发展,不仅年利率维持在5%,不到国内钱庄和票号贷款利率之半,而且所贷款项的半数可以存在交通银行与大清银行,等于为这两家国有银行提升了头寸,而原合同规定只能存在四国银行。同时,合同还删除了原定四国有权参与建造若干支路的条款,并规定所用铁轨必须使用汉阳铁工厂的国产品,其他的原材料则进行国际招标,不再由外方指定。盛宣怀相信,根据这一合同,资金到位后,粤汉铁路3年内就能全线接通,10年内可以开始还本。
但是,这一平等的借款协议,成了既得利益集团和反清革命运动联袂攻击政府的依据,“卖国”“贪赃”的罪名几乎成为盛宣怀和邮传部的代名词。
盛宣怀办理洋务虽然功勋卓著,但他在经营中获得了巨大的私利。时在大清国,对外采购和引进外资时吃回扣、“加帽子”(在定价上加虚价中饱私囊),不仅是潜规则,而且是显规则。近水楼台的盛宣怀,已成为一代首富,号称“一只手捞十八颗夜明珠”(经元善评价)。此时人们纷纷质疑盛宣怀出于贪心,不惜卖国害民。
而且,盛宣怀代表清廷实施铁路国有化政策,竟然没有执行立宪后应有的“法律程序”。《四川保路同志会宣言》指出,清廷对外借款未交资政院议决,收回铁路未交本省谘议局讨论,商办铁路也未依《商法》、《公司律》付股东会商。民间激愤形诸言表:
“新内阁之蛮野专横,实贯古今中外而莫斯为甚!吾人当此不争,则宁缄口结舌,永远不置立宪二字以齿牙。如尚欲据宪法数十条文,以苏吾国而活吾民也,则惟据死力争。”
不久,四川进入全面的战争状态。9月25日,同盟会员吴玉章、王天杰等宣布荣县独立,这是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人最先建立的革命政权,成为成都地区反清武装斗争的中心。
盛宣怀终于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上奏摄政王载沣,同意将700多万两现银退还给四川省支配,其余已经用了的路款转成国家保利股票。10月10日,上谕同意盛宣怀的这套方案。但是,就在这一天,武昌起义爆发,随即多省响应,纷纷宣布光复。
清廷为了救亡图存,11
月 3 日资政院急忙拟出《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由皇帝同日颁行。其主要内容是对 1908
年的《钦定宪法大纲》作了重要修改,从原来类似德、日两国的君权为主的君主立宪制,改变为类似英国的议会权力较大的君主立宪制。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可惜迟至辛亥革命武昌首义之后大半个月才抛出来,只能算是一则可悲的黑色笑话了。
盛宣怀为了应对革命,把失宠赋闲的袁世凯重新推举上了台,结果袁世凯倒打一耙,直接把清王朝送进了历史的尘埃。
盛宣怀沦为清王朝的替罪羊。在“杀盛宣怀以谢天下”的风声中,资政院弹劾盛宣怀违宪、乱法、激兵变、侵君权;1911年10月26日,清廷将盛宣怀革职,永不叙用。其后三天,在美、日外交官员的保护下,盛宣怀逃亡日本。
1912年(民国元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通过代表告知盛宣怀,民国对他并无恶感,若肯筹款,自是有功,外间舆论过激,可代为解释。9月,盛宣怀从日本回到上海。翌年,汉冶萍公司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推选盛宣怀为总理和董事长;招商局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盛宣怀为副会长。1915年,日本曾试图拉拢盛,但遭到他的拒绝。1916年4月27日,盛宣怀病逝于上海。
民国时期,大祖父仲雅公定居上海,继续任职招商局、仁济和保险公司和上海广仁善堂等机构。大总统黎元洪以其办理赈灾有功,颁我曾祖母黄太夫人“乐善好施”匾额,悬挂厅堂;家父庞励初亦获颁授宝光嘉禾章。大祖父谢世后,时值上海沦陷,广仁善堂经费不继,最后迁至白克路(现凤阳路)修德里我家旧居客厅,由家父励初公主持维持济贫施诊等业务,勉力支撑经年,无奈方告结业。(完)
写于2013年底
(思进注:除注明作者之外,所有文章皆为思进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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