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狠手!加拿大税局严查华人查抄1100栋豪宅/在加拿大什么人可以算中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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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税务局(CRA)在打击地产交易中的偷税漏税上已经越来越严格了!昨天(12月18日),加拿大税务局CRA特工在大温地区查抄了温哥华两栋房屋,对其展开涉及300万元的不动产交易逃漏税调查。其中一栋房屋还涉刑事调查。
CRA在昨天一下子就出动了16名调查人员,在被查房屋中寻找与违反‘所得税法’、‘消费税法’和‘刑法’的相关证据。不过,当局并未披露被查房屋的具体信息,但在声明中表示,已经将调查重点放在了BC省的低陆平原地区和其他房产交易比较频繁的城市中心。CRA还表示,“今天的公告进一步表明,重点将帮助打击违规行为,并为纳税人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从2015年CRA严查房产交易税务漏洞一来,CRA已经在两个城市确认了总计达13.1亿元的房地产逃漏税事实,开出了2188个罚单,总额高达1.365亿。BC省方面,仅今年3月到9月的这半年,CRA就对1113栋房屋展开审计,开出了$1.499亿加元的罚单。而在今年前3个月,已查出BC有问题的房地产平均逃漏税超过$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CRA已经有权对逃税者采取没收房产、车辆,甚至没收海外资产的方式来收缴逃税。在一起案件中,一对华人夫妇因漏报房屋出租收入$310万元,逃税$523,532元,而导致名下6栋房产和汽车被扣押。不仅如此,CRA表示,作出虚假陈述可能导致对逃税的刑事起诉。
如果指控导致定罪,则有罪方将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罚款金额为逃税额的50%至200%。根据《刑法》第380条被判犯税收欺诈罪,最高可判处14年徒刑。
在2018-2019年,CRA经过调查,进行了22次定罪,总12人被判入狱19年。这些人因故意逃税共计$4,179,089元而获刑。
CRA目前已经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房地产特别工作组(Real Estate TaskForce),专门打击房地产中的逃漏税行为。
根据税务局网站的介绍,这7类情况将会成为“重点关注对象”:申报的收入无法支持申报人的生活方式;房屋倒手买卖;未申报的房屋销售时的增值收益;未申报的非居民出售房屋的资本利得税;未报告的全球收入;未报告的销售新房或大幅翻新房屋的GST/HST;未报告的GST/HST新住宅出租物业回扣。审计还会检查居住状态。加拿大居民必须向CRA报告其全球收入,而非居民只需报告他们的加拿大来源收入。唯死亡与纳税无可避免。如果你觉得可以抱着侥幸心理逃漏税,还请三思!
延伸阅读:在加拿大什么人可以算中产?
来源 |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的媒体最近似乎都有一种浓厚的兴趣,追着联邦政府官员问“什么人算中产?”
这样的兴趣显然是源自政府。联邦政府这几年经常把“中产”和“努力工作试图加入中产的人们”挂在嘴边上。大部分政策以“中产”为主要目标,新的一届内阁中砍掉以往专门的体育部长、旅游部长,却偏偏别出心裁任命了一个“繁荣中产部长”。
这样的兴趣和疑问也非常合情合理,因为一个天天喊“中产”的政府没有一个人给出“中产”的明确定义,对什么人属于中产、什么人不属于中产之类总是含糊其辞。
12月11日,有记者追问总理定义“谁是中产”,杜鲁多回应说“加拿大人民知道谁算是中产阶层里边,也知道他们的家庭面临什么(挑战),我们更专注于真实的问题……”。媒体说,但是我们不知道。总理给部长的职权任务书也没有明确定义;而新任的繁荣中产部长也给人一头雾水, “中产是那些认为他们有能力负担自己生活方式的人,他们具有生活质量,而且他们可以……比如送孩子去打冰球,做各种活动。这是关系到具有一定生活消费,让家人可以做您想做的事情。”
如果按收入计算,据报道,按照加拿大统计局的资料,2015年加拿大家庭的中等收入是70,336加元,2018年是71,011加元。当然,统计数据的定义非常多,这个数字也只是一个参照。哈珀政府时期的财长奥利弗曾说,年收入12万加元的家庭“算中产”。
2015年,新的联邦政府上台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为“中产”减税,为高收入加税,并推出“加拿大儿童福利金”,加大了“牛奶金”的额度,这一“中产”减税措施将个人年计税收入在45,282至90,563加元的区间减低税率,对高于200,000加元的收入增加税率。如果按照这个做法,个人收入在大约4万5到9万加元的人士都因为“中产”概念而受惠,收入更高的一部分的受惠程度将逐渐减低。
2019年,新一届政府同样以“为中产减税”作为第一步,提高基本个人免税额(BPA),2020年的BPA将由现行的12,298加元提升到13,229加元,到2023年逐渐提升至15,000加元。
如果以2020年计算,此举对年收入低于1万2千元加元的人士没有帮助,因为以前得以免税,将来依然免税,但对所有高于这个限额的个人都有益处,即使年收入高于1万5千元加元,也会因增大的免税收入额而获益,直到从15万加元以上的“高收入”为止,这部分减税优势才会逐渐消失,到21万加元年收入时全部消失。因此年收入在1万2千至15万加元之间的人士都因为“中产”概念而受惠。
由2015和2019两次为“中产”减税的举措可见,惠顾的范围虽然都是涵盖中等收入的个人或家庭,但具体的收入数字却有很大差别。政府自己就不想把这个概念按照收入划清楚。
现在的财长莫尔诺不希望仅以收入来界定是否是中产,”中产的价值观就是大多数以及各个背景的加拿大人所共享的价值观:他们相信努力工作才能取得成功,并希望他们的孩子拥有更好的未来”,他们关注有足够的住房和医疗护理、给他们孩子有教育机会、一个有保障的退休、有保障的就业、以及适度的休闲开支……。
其实,加国社会的收入呈一定的正态分布状态,非要以收入为“中产”画出明确的界限并无意义。但“中产”的概念代表了大多数加拿大的自食其力打工者和辛勤的生意人,而且帮助和扶持中产就是从中间路线推动经济发展,可以促进整体经济朝着普惠型发展,远比侧重帮助高收入或侧重帮助低收入者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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