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以房养老”和“遗产税”的基本观点
(2013-10-02 04:41:55)
文/陈思进
最近,“以房养老”和“遗产税”是财经媒体中的两大热词,我也在多条围脖中表达了我对它们的看法。但注意到,好些网友还是不明白我对它们的基本观点,在此我用最简洁的语言再明确表达一下吧:
1、有专家说“以防养老”是向欧美借鉴的。不过,西方的所谓“以房养老”其实只是适合那些没有子女的老人。也就说那些丧失了自理能力的老人,又没有子女照料,而不能居家养老了,然后才将房产抵押,自己上养老院(nursing
house),同时老人还有自己的养老金可以领。但在中国,除了“养儿防老”的文化,再加上中国的房地产有70年的使用权的问题,“以房养老”是否可行,我表示怀疑;
2、也有专家说“遗产税”是向欧美借鉴的,这没错儿,遗产税可以收。但请注意,欧美遗产税的初衷是“劫富济贫”,其征收对象不是中产阶级、更不是穷人,而是富人!也就是“占领华尔街”运动中所指向的那个1%!而穷人和中产阶级,根本就不在、更不该在征收范围之内!
因为,专家们通过多年的研究观察认为,富人给子女留下的财产过大,对子女和社会都不利,很容易产生懒惰思想,坐吃山空,不求进取,荒废了自己的一生。对社会来说,一大笔遗产被一个懒惰的人继承了,就成了死钱,不能让这笔财富对经济更有效用,创造更多的财富……
而美国著名演讲家拉塞尔·康韦尔说得更好:“如果一个人得到的钱多于自己的劳动所得,那对他来说是罪恶的事情。继承钱财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你给你的孩子留下一笔钱,这对你的孩子也没什么好处。你要给孩子们留下教育、高尚品格、朋友圈子和高贵的名声,这比给他们一笔钱要有益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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