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关于房子的定价权与陈思进商榷
(2011-02-07 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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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思进中国房子特殊商品财经 |
之所以说其观点片面,是因为他把两种商品的性质和功用混为一谈了,把缺乏可比性的两类不同事物生拉硬扯在一块,于是,就难以用客观的标准作出评判。房子是什么?是一般的商品,是人们生存的基本条件,衣食住行乃百姓缺一不可的条件。古董古玩是什么?是特殊商品,是奢侈品,是富甲一方的富翁们的玩物。作为平头百姓的手里可以没有古董古玩,但却不能没有可供居住的房子。按照陈思进文章的思路,如果房子可以作为特殊商品存在而采取竞价原则获取的话,那么粮食也就可以作为特殊商品,放开市场,自由竞价了?可以试想,粮食供应市场要是象房子供应市场一样投机炒作、混乱不堪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离饿殍遍野、易子而食还会有多远呢。我不想危言耸听,“逗你玩”,“蒜你狠”应该是很有说服力的事例了吧。陈思进的文章还说到:“在房子涨到一定价位后不再进场,不再接手,那么如今的房价是绝对不会涨到天价的”。“中国房价的定价权其实就在你——最后的买家手中”!我们知道,很多小区呀广场呀等房子是在拆迁旧房子后才盖起来的,那么试问,既然买家买房子要采用自由竞价的原则,那么拆迁户能不能也按自由竞价的原则把原居住的房子卖给开发商呢?在中国显然是不行的,野蛮的强行拆迁事件已经出现不少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不就是靠这一拆一建而捞个盆满钵满的吗?每平方米的建安成本是多少,早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了,房价高就高在土地上了。唉,本属于人民的土地反过来却成为了人民的精神上的桎梏和经济上的枷锁。
(我的简短回复。
1。欢迎讨论!
2。请再仔细读一下原文,我是指房价脱离合理价位之后才和古董有可比性。任何商品,一旦脱离合理价位,有了泡沫之后,便成了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其价格就是最后那个“傻瓜”(最后的买家)所出的价格;
3。关于房子的属性,对,没错,房子和衣食一样,都是生活必需品!但就像不一定要自己买车子才能有车坐一样,并非只有买下房子才能有房子住。欧美绝大多数国家的租买比在50%左右,象德国,更高达57%以上。
请再思考。我在其他多篇文章中有更详细深入的讨论。
我个人认为,两岸三地,大陆台湾香港,要是房市泡沫破灭,影响会比美国更大,至于会不会像日本那样二十年爬不起来,还需要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