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张志良创办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公司全过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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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张志良(惠霖)在创办了奉天储蓄总会以后,又发起成立了东三省储蓄联合会,进行规模经营。
然后,张志良在东三省储蓄联合会的基础上,开始筹备创立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公司。在此以前,外国商人纷纷抢滩东北的保险市场,并逐渐形成垄断之势。那个时代,别说在东北,就是在全中国,还很少有中国人办的保险公司,所以,我爷爷决定在东北地区创办一家中国人的保险公司。
辽宁省档案馆保存着当年我爷爷张志良创办东三省保险公司的全部文件:
图1、奉天省长公署存档的张志良等人创办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公司文卷封面
1923年12月29日,张志良等人向东三省巡阅使、奉天督军兼省长张作霖递交了申请开办保险公司的呈文。呈文全文见下面粘贴的图片:
图2、张志良等人向张作霖递交的创办保险公司呈文第一页
图3、张志良等人向张作霖递交的创办保险公司呈文第二页
1924年1月8日张作霖批示:
呈悉。所拟组织联合保险公司,是否可行,订定简章,有无不合,对于官府报效金应如何规定。仰财政厅会同实业厅核议复夺。惟林成秀现为清丈局总办,前曾有令,不准现任官在当地经营农、商、工业,何竟违令列入,殊属藐玩,应即取消。此批。
东三省巡阅使、奉天督军兼省长张作霖
图4、1924年1月8日张作霖的批示影印件
张作霖在上述的批示中着重提出了两点:一是保险公司怎样给奉天省政府上交报效金?二是保险公司发起人之一林成秀是现任政府官员,为什么违反政府法令而参加创办公司?应该取消林成秀保险公司发起人的资格。
张作霖让奉天省实业厅和奉天省财政厅联合核查,看是否符合政府规定?能否批准开办?
奉天省实业厅和奉天省财政厅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后,实业厅长张之汉和财政厅长王永江于1924年4月10日,向张作霖递送了呈文:
图5、1924年4月10日奉天省实业厅长张之汉和奉天省财政厅长王永江给张作霖的呈文第一页
图6、1924年4月10日奉天省实业厅长张之汉和奉天省财政厅长王永江给张作霖的呈文第二页
两位厅长在呈文中说:
经过调查了解,虽然张志良等商人组织保险公司,目的是和外资竞争经济利益。虽然属于当务之急,只是保险公司与其他公司不同,对于国内应该遵照法律,对于外交方面,应该遵照和外国订立的条约,审阅报上来的保险章程内列条文,也多有不合法律之处,且是仅仅在东三省储蓄会组织内部集股用人分利之事,其余至关重要的保险条章则例,是仿照中外何种办法,如何因地制宜,没有具体订立缮写。查阅有关保险方面的文献,中外所有保险事例,无不由政府担负责任,该商人等人所组建的联合保险公司,既然以东三省为范围,自然应该由省政府加以主裁,对于保险赔偿的原则,参照法律条约详细核对,确无违反,才可以决定标准。建议请省长批示该商人等人,尽快将保险条章则例及因地制宜办法妥善订立,然后再呈送,以便连同原章程和该公司对于官府报效金的上交办法一起送来,然后再合并审查。或召集行政会议,公同审核,以表明政府的慎重态度。除了将原章程暂时存档,听候钧裁外,所有审批会核缘由,是否合理,理合具文复请鉴核施行。谨呈,奉天省长张(作霖)
张作霖随后于1924年4月15日批示张志良等应按实业厅和财政厅的意见重新补充订立《保险公司章程》和《保险条例》,然后再呈送审核。
下面是张作霖4月15日批示原文:
图7、1924年4月15日张作霖的批示影印件
张作霖4月15日的批示全文如下:
呈悉。该商等所拟水火保险条章是否妥协,仍仰财政厅会同实业厅核议复夺。此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