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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三省联合保险公司遵令修改章程条例

(2019-03-31 17:02:47)
标签:

张志良

张作霖

刘尚清

分类: 奉天现代民族工业奠基人张志良

《奉天现代民族工业奠基人张志良》连载五十


改订保险公司章程条款(本书二级标题即小标题)

 

1924年10月,张志良等人奉令将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公司章程和水火险条款重新修改,然后呈报奉天省长。并就此事作一说明:


东三省联合保险公司遵令修改章程条例

张志良等人关于遵令修改东三省联合保险公司章程后给奉天省长公署的呈文首页


具呈人张志良等

呈为遵令改订保险公司章程并拟具保险条款,请核示事。窃商等请设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公司一案,蒙批:“据财政、实业两厅会呈,以保水火公司与他项公司不同,对内关乎法律,对外关乎条约。核阅来章,内列条文亦多未合,且系仅组内部集股用人分利之事,其余至关重要之保险条章,则例系仿中外何种办法,如何因地制宜,未据拟缮呈送,无由审核,协议中外各保险事例,无不由政府据负责任,该商等所组之联合保险公司既以东三省为范围,自应由省政府加以主裁,对于保险赔偿之原则,参酌法律条约详核确无窒碍,方可以定准驳。拟请转饬该商等速将保险条章则例及因地制宜办法,妥拟呈送,以便连同原章,并该公司对于官府报效金应如何规定,再行一并会核,或召集行政会议,公同审核,以昭慎重之处,除将原章暂存,听候钧裁外,所有遵批会核缘由,是否有当,理合具文复请鉴核施行前来,除指令侯牌示遵照外,合行牌示该商等遵照,速将保险条章则例及因地制宜办法妥拟呈夺”等因。遵查,保险业法我国尚未厘定公布,商等前拟章程,系遵照商人通例第一条规定之营业范围内,并依据公司条例组织之分章拟定,籍供审核,至保险条章则例,最关重要,兹特参照华、洋各公司现行通例,宜于东省者,斟酌损益,编成条款,以资遵守,一俟政府公布保险案法,即将此项条款取消,届时再行依据办理。窃思保险营业,与他项公司不同,业运顺利,固鲜抵偿,倘遭意外,动逾巨万,故此项营业,既须通力合作,以顾条约,而创办之初,尤须稳健进行,用防不虞,设或意存垄断,大之国际关系,小之公司前途,均将不堪设想。如蒙核准开办,对于大宗保险,拟联合华、洋各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籍示大同,而免危险。至对政府报效金一层,遍查国内各公司,均无此成例。惟日、美、意等国,对于外国来营保险业者,有征收保证金,酌付利息之规定,但此项保证金俟公司公积金逾资本总额半数以上,即予发还,此系审慎保护之意,对于公司之营业利润毫无影响。我国以无保险业法,此项规定遂付阙如,因此,外国来华营保险业者,日益增加,大宗保险,均被洋商承保,国内公司虽层林立类,皆资本薄弱,多则不过一、二百万,信用较小,莫能兴京,利权外溢,以此为甚。是以商等联合东三省储蓄会组织一大保险公司,资本总额定为奉小洋一千万元,基金雄厚,自博信仰,由是逐渐推广,当能挽回既失之利权,充实社会之经济,裕国裕民,实利赖之。至原章程未合之处,亦经逐加改正,理合检同章程条款,呈请鉴核施行。谨呈

奉天省长

计呈送:修正保险公司章程,水火险条款,各一册。

 

具呈人:

张志良、刘尚清、白永贞、丁广文、赵景祺、张焕棫、佟常福、石之璋、王兴义、刘继伸、金恩祺、寿聿彭、朱永春、尚志、 王衡文、李程几、康季封、孟庆璋、张永年、董介权、曾庆臣、王乃昌、孟昭襄、贺恩霖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月

 

 

意思是:

 

具呈人张志良等

本呈文是为遵令改订保险公司章程并修订保险条款,请审查批示事由。

我们请求设立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公司这件事,承蒙省长批示:“据财政、实业两厅联合呈文说,因为水火保险公司与其他公司不同,在国内牵涉到法律,对国外牵涉到条约。阅读审查送来的文章,内中所列条文多不合理,而且是属于内部集股、用人、分利之事,其余至关重要的保险条章,究竟效仿中外哪些成例,如何因地制宜,没有具体阐述,所以没办法审核。中外协商保险之类事情,无不由政府担负责任,你们所组建的联合保险公司既然是在东三省范围内,自然应该由省政府来裁定。对于保险赔偿的原则,参考法律条文详细审查确无违反之处后,方可以确定标准。打算让你们尽快将保险条章则例及因地制宜办法,妥善修订然后呈送上来,以便连同原章程等文件,并你公司对于官府报效金应如何规定,再进行汇总审查。或者可以由省长召集行政会议,共同审核,以表明政府的慎重。”根据两厅呈文,指令该公司进行答复修改再行呈报。

我们的答复是,保险业法,我国尚未制定公布,我们日前订立的保险公司章程,是遵照《商人通例》第一条规定的营业范围内,并依据公司条例的有关条款订定,至于保险条款细则,及其重要,所以特地参照中、外同类公司现有成例,对适用于东三省的方面,参考经验教训,编制保险条款,以便向顾客提供详细解读。一旦政府公布保险法规,即将此项条款取消,那时再根据法规进行更正。我们认为保险业务,与其他公司不同,如果营业运行顺利,固然可以盈利,假使遭遇风险,动辄损失巨大。所以此项营业,就须要通力合作,以便避免风险损失。而在创办之初,尤须稳健进行,用以防御意外的风险。假设我们想要垄断市场,大到和列国的国际关系,小到本公司前途,都会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如果得到政府核准开办,对于大宗保险,打算联合中、外各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借以分散风险,而实现共赢。至于向政府交纳报效金,,遍查国内各公司,都没有此种先例。只是日本、美国、意大利等国家,对于外国来经营保险业务者,有征收保证金,酌情付给利息的规定。但此项保证金等到该公司公积金达到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时,就会返回该公司。此是出于谨慎保护该公司成长壮大的目的,对于该公司的营业利润毫无影响。我国因为没有保险业法规,此项规定自然就没有。就因为这样,外国来我国经营保险业务者,日益增加,大宗保险,都被洋商承保。国内保险公司虽然不是没有,但是都资本较少,多则不过一、二百万,信用较小,因而不能兴旺。利权流失,这方面是最严重的。所以我们决定联合东三省储蓄会组织一家大型保险公司,资本总额定为奉小洋一千万元,基本金雄厚,自然容易博得用户信任。成功以后再在社会上逐渐推广,定能挽回已经失去的利权,充实社会的经济基础,使国家民众强盛富裕起来。原订章程不合理之处,也经过逐条加以改正。特地将改正后的保险章程和详细条款呈送给您。此致

奉天省长

计呈送:修正保险公司章程,水火险条款,各一份。

 

具呈人:

张志良、刘尚清、白永贞、丁广文、赵景祺、张焕棫、佟常福、石之璋、王兴义、刘继伸、金恩祺、寿聿彭、朱永春、尚志、 王衡文、李程几、康季封、孟庆璋、张永年、董介权、曾庆臣、王乃昌、孟昭襄、贺恩霖

 

中华民国十三年十月

 

 

前面叙述过,1月份时呈送呈文时,张作霖批示中指出林成秀是现任官员,不应该经商。从这后一次的具呈人中可以看出,林成秀已不在其中。

张志良指导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公司改订后的《保险公司章程》和《保险条款》及就此事的呈文报张作霖后,1924年10月28日张作霖批示省财政厅和实业厅查核办理。

 

由于张志良等改订的《保险公司章程》和《保险条款》比较完善,经省财政厅和实业厅报请张作霖批准后,东三省储蓄联合会水火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营业。该公司营业后,东三省商、民踊跃参加保险,从外国资本成立的保险公司中挽回了我国的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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